公示期相关事宜
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在公示期限内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文件接收单位:
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13#栋3层湘江国投
(联系电话:0731-89720243;联络邮箱:gcii@xjsci.com)
来源:湘江国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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