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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SZ000908)$ 看到有网友发了一篇债权人申请重整和债务人申请之间的区别。进而思考两个疑问
1、为什么大股东否决二股东的重整申请?
2、为什么大股东对债权人的申请没有提出异议?
看到有网友说,申请重整的债权人是大股东指定的。本人对于这点不太了解,是可以这样操作的吗?我一直以为债权人都是急着想挽回损失,自行想法院申请的。有可能会跟股东商量,但自主权还在债权人手上。
如果是被指定的,从人性角度,说明大股东不放弃重整方式来解决问题,只是希望在自己可控范围?拒绝二股东,是为了不把主动权交给对方?这样逻辑就能通,说到底还是利益的考量和博弈,目前大股东的真实想法肯定是要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
$*ST宁科(SH600165)$ $*ST傲农(SH60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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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大概率退市了!
换地方重整,不是大股东之间利益分赃不均,反复拉扯,要不就是不符合重整条件,被当地劝回了,这种纠缠不清的,还是回避为好!
因为重整时间很宝贵,再拉扯一两个月,重整流程都走不完了!
长动,西源就是例子,都是换地方重整,拉拉扯扯,纠缠不清,最后重整时间都不够了,直接退市!灰飞烟灭!

分析这些干嘛,自己申请和债权人一个意思,区别是,债权人申请,债权人可以随时撤回,自己申请主动权更大,关键时刻,债权人突然撤回,公司会非常被动

06-01 21:32

估计还是大股东想掌握决策权。因为大股东好像也是最大的债权人,他的相关方给公司带了一个多亿吧。所以通过债权人重整的话,有利于债权人在重整中掌握走势。他还是为自己的利益在博弈。

06-01 16:48

主要是利益博弈或争控股权吧。按照破产法这都符合要求的,法为大。其实从法律层面这个否决无太大意义

06-01 16:50

看看宁科的受理公告,债权人申请跟公司自己申请一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