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潮来袭,踩雷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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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注函、问询函、监管函”一般是交易所发的,“警示函”是地方证监局发的,“立案调查”是指证监会发《立案告知书》。

关注函

通常表示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某一事项的关注,希望上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答复与补充说明,通常用于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常规的关注和询问,是一种常规的提醒手段,不一定意味着上市公司违规。一般起到提示督促作用,提醒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有的公司如果被证监会警示了,交易所也会跟进发个关注函。总之,关注函是最基础的提醒督促。

问询函

主要是就财务报表、增发、重大资产购买与出售、并购重组、重大媒体舆情等进行质询,要求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回函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并履行披露义务,带有一定的警示作用。比如近期部分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公司,被密集出具问询函,主要追问下业绩为什么大幅波动,需要上市公司做出解释。交易所在出具问询函时,会要求上市公司在指定日前作出答复,如果上市公司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未对问询函做出有效披露回应,也没有向交易所申请延期,那么将会被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

通常用于指出上市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改正。警示函发出时,表明上市公司存在违规现象,但违规程度不严重,不构成行政处罚。警示函比关注函和问询函的级别更高,表明监管机构已经注意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

监管函

属于监管级别较高的函件,属于行政警示的一种形式,收到警示函一般意味着上市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节较为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包括关联交易、敏感期交易股票、未按承诺事项履行、超比例增持或减持未披露、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监管函主要是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认定、公开和警示,并对违规认定之后提出整改指导措施。

立案调查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程序,是最严厉的监管手段。一旦启动立案调查,意味着监管机构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需要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来进一步查证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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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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