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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摘自2023年报)

信托计划产品包括汇鑫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844 期)、中航信托·天启 651 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 2020年中诚信托梧桐 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公司于 2021年 1月 20日购买汇鑫 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844期)100,000,000.00元,该信托计划于 2021 年 5 月 14日到期。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经收回 9,889,588.84元。公司根据民生信托提供的预计兑付计划评估的预计兑付时间折现后确认期末该信托计划公允价值为 40,559,069.43 元,将公允价值与剩余投资额之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9,551,341.73元。

2)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购买中航信托·天启 651 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5,000,000.00元,该信托计划于 2022 年 6 月 12 日到期。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未收回。公司预计兑付计划折现后确认期末该信托计划公允价值为 25,408,464.37 元,将公允价值与剩余投资额之差累计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591,535.63元。

3) 公司于 2021年 6月 15日购买 2020年中诚信托梧桐 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0,000,000.00元,该信托计划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到期。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未收回。公司预计兑付计划折现后确认期末该信托计划公允价值为 28,638,463.75 元,将公允价值与剩余投资额之差累计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1,361,536.25元。

由于公司购买的上述信托产品发生逾期,可收回时间超过 1年,故公司将其继续列报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