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政落地,买保险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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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中保协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为了做好新旧产品的衔接,新规范的过渡期设置为2021年1月31日。

今天简单谈谈改变,主要谈谈对未来的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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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主要有4个变化:

1)新版重疾不再保障不严重的甲状腺癌


根据肿瘤TNM分期,2期及以上的甲状腺癌属于重大疾病,1期及以下的甲状腺癌不再属于重大疾病。

这是本次新版最大的改变,近年甲状腺癌的发病率及理赔率一直都在飙升,目前已经是第一大癌。
这几天平安发布了《理赔风险报告》显示

近5年甲状腺癌风险上升了一倍。尤其是女性,甲状腺癌在癌症中理赔占比第一。


新版重疾定义剔除不严重甲状腺癌,能极大缓解保险公司未来在甲状腺癌上可能面临的赔付风险,但对用户就不友好了。




2)3种规定的轻症赔付比例不能超过30%保额
新版重疾定义新增了3种轻症,分别为:

轻度恶性肿瘤;

较轻急性心肌梗塞;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同时限定这3种轻症的赔付比例不能超过30%!

虽然老版没有强制要求必须保这三种疾病,但目前老版很多产品都含这三种疾病,对大部分用户来说,新增并没有改变什么,只是让行业更规范统一。
需要注意的是,新版轻症赔付比例不能超过30%,但没有说3种以外的轻症是否能大于30%,在设计产品时,保险公司也不太会把轻症差异化赔付,一些赔付30%,一些赔付45%操作起来太麻烦。老版一些产品轻症已经赔付到45%-55%了,比如超级玛丽3号Max,达尔文3号等等,在意赔付比例的一定要买老版。


3)部分重大疾病赔付标准略微调整。

新版重疾定义对部分重大疾病的赔付标准做了调整,有些变严了,有些变松了。具体可以参考上面的图片,新增的3种重疾,很多老产品都保。
变化最大的还是癌症,

新版恶性肿瘤的理赔标准变得相对更严格一点了。

除了轻度的甲状腺癌不再保障外,还有一点很重要的不同:

对恶性肿瘤的确诊,除了要被临床诊断为恶性肿瘤,同时明确肿瘤形态学编码要属于恶性肿瘤的范畴。这次改版使恶性肿瘤的赔付更严格,

按老版恶性肿瘤定义来说,一些肿瘤非常容易引起理赔纠纷,比如介于良性与恶性之间的类癌,有的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但新版重疾定义实施后,这些非典型的恶性肿瘤就很明确的不能获得理赔了。

另外,不严重的恶性神经内分泌肿瘤也不在新版恶性肿瘤的保障范围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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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几个大家关心的话题


(1)已经购买的老产品受影响吗?

答:不受影响,老版重疾险,按照老条款赔付。而且从以前重疾险定义改变后的理赔经验看,老产品可以“新老通吃”,一般保险公司采用“从新兼从轻”的原则处理,即:原重大疾病条款疾病定义及赔付条件比《新版》严格的,按《新版》处理;原条款疾病定义及赔付条件比《新版》宽松的,按原条款处理;



(2)《新版》减少一些高发疾病后保费会下降吗?


答:

很多用户觉得支撑这个想法的理由有两点:

1)甲状腺癌变轻症,赔付会减少

2)最近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

两者结合重疾险价格肯定会下降


但很遗憾

1)价格并不是这俩因素决定的。决定重疾险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发生率、现金价值、脱退率、投资收益、利润要求。任何一个因素都对价格产生影响。


换个角度

2)以前甲状腺癌直接赔付重疾并解除合同。新版甲状腺癌赔付轻症,触发被保险人轻症豁免,豁免剩余保费,继续保障重疾,后面重大疾病还能获得重疾赔偿,比如癌症转移或患了心脑血管重疾,都存在可能性。

所以保险公司根本没有降价的想法。



(3)买新版还是买旧版?

答:旧版更有利。



(4)要不要再等等?


答:别等了,监管早就不批复旧版产品了,不会再有旧版的新重疾产品出现的。有的保险公司早就把旧版重疾险停售等新版审批了,监管说1月31日前平稳过度,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中的重疾险,会在2021年1月31日前陆续下架。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拖到1月31日才停售。所以,如果发现你在等的重疾险突然下架了也别意外。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

最快15-20天内就会有新版重疾险审批通过。到时候市场上新老混卖,所以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买重疾险一定要小心,别买到新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