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FOF审核指引正式发布 最全解读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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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市场期盼已久的公募系FOF基金再出新消息——近日监管层发布了《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要求各家基金管理人按照《指引》要求,准备有关基金中基金注册申报文件。


不出意外的话,一大批公募FOF基金即将启动发行大战!


证监会早在2014年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就是对FOF基金做了粗略的的规定,2016年6月17日,也曾就《基金中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过意见。


那么!此次耗时10月正式发布《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到底说了哪些?

需要额外材料


《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中重点规定:除常规公募基金注册申请材料之外,基金申报人还需要准备一些材料。


1、产品方案,需说明FOF产品认购、申购、赎回、投资管理、估值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安排。


2、投资管理制度。对FOF产品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风险隔离等相关制度安排作出说明。


3、业务规则。需就防范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方面的安排作出明确说明。


4、部门、人员准备情况。应附部门设立决议、部门职责,说明一下内容:是否为独立部门;是否配备专门人员;除ETF联接基金外,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


解读:


母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从事其他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且设置单独的部门,配备专门人员。所以,以后管理母基金的基金经理、及其配合人员应当专门设置,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防止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发生利益输送、内幕交易、违规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

FOF产品细则(重点)


1、基金名称应当表明类别和投资特征,且统一命名为“基金中基金(FOF)”,便于投资者直观理解。


解读:


统一性的命名,更便于投资者的直观理解,省时省力。


2、五大类:而且根据基金投资标的及投资方向的不同,进一步细分FOF产品类别


股票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包括股票指数基金);


债券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型基金份额(包括债券指数基金);


货币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且剩余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和要求应当与货币基金一致;


混合型FOF: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债券型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以及其他基金份额,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等相关要求;


其他类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某一类型的基金,如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商品期货基金份额的,为商品期货基金中基金。


解读:


根据基金投资标的及投资方向不同对FOF进行详细化分类,有利于投资者了解产品收益、风险;对管理公司而言,明确其投资方向,做到精准化。


业绩比较基准


1、对于追求相对收益,投资策略方面没有特殊安排的FOF产品,建议采取相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如相关指数收益率。


2、对于追求绝对收益,且投资策略方面有特殊安排的FOF产品,允许使用绝对收益的数值作为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FOF将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量化对冲策略基金份额,允许其使用“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的方式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应在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明确,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作为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收益。


使用绝对收益数值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FOF产品应当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披露,并揭示相关风险。


解读:


是追求相对收益,还是绝对收益,出发点不同,决定后续投资方式的不同。而投资策略是否有特殊安排是为了最初出发点服务的,根据目标不同设置不同的业绩比较基准,对管理公司而言更加的公正公平;对于投资者而言,更好的选择风险与个人情况相适应的产品。



(1)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80%。


(2)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ETF联接基金持有目标ETF的市值,不得低于该联接基金资产净值的90%。


(3)除ETF联接基金外,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


(4)基金中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解读:


衍生品市场对于投资者有适当性制度,如果母基金可以直接投资具有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等于变相为不符合进行衍生品投资的投资者开辟投资渠道。


上述第(2)项规定目的亦在控制风险,母基金系由基金经理进行管理,作为专业人员更加有能力控制风险、把握市场。所以,允许母基金在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分级基金,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避免盲目投资分级基金,承受分级基金下折等损失。当然为避免母基金投资分级基金B类份额导致杠杆率过高,或者发生下折等重大损失的,可以限制对分级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比例等,但禁止投资分级基金的规定值得商榷。


(5)除ETF联接基金外,基金中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解读: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例外规定,说明对于这一类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组合的产品,由于其相对风险较小、流动性高,所以可以作为例外。这一类基金受到的限制较小,可能成为母基金青睐的投资对象。


并且所投资对象运作期限超过1年的,亦便于母基金对所投资对象的投资、风控、估值等各项能力进行综合判断,以便作出有利于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投资决策。


(6)对于运作基金中基金财产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设立合理比例(在FOF开放期,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中基金财产投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品种和比例应当符合基金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解读:


上述两项为新增规定,要求FOF基金管理人做好流动性管理以及资产配置比例等工作。


上述两项为新增规定,要求FOF基金管理人做好流动性管理以及资产配置比例等工作。


(8)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基金中基金不可受上述规定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其中(2)、(3)规定比例或者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特殊情形除外。


解读:


根据之前的相关监管规定,以母基金持有的基金资产比例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基金中基金”的依据,但如果投资封闭型基金或者对于赎回有限制的基金,届时不排除因市场原因导致投资比例不符合要求需要调整,但又无法调整或难以调整的情况。另外,对于上述投资限制是否适用穿透原则有待监管机构明确。



估值方式及时效


若FOF投资范围中明确不投资QDII,则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应不迟于T+2日公告;


若投资范围包括QDII,则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应不迟于T+3日公告。


而且若占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FOF也可以相应暂停。


解读:


由于母基金的主要资产用于投资所投资对象,所以所投资对象的估值、清算等情况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母基金的估值。并且,由于所投资对象的投资对象不一致也会导致母基金净值最终的估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所投资对象就如何估值在母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应当作出相应的约定,或者保持所投资对象估值、清算条款与母基金相对应,避免因所投资对象估值、清算方法影响母基金的估值。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及定期报告等文件中应当设立专门章节披露所持有基金以下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


1、投资策略、持仓情况、损益情况、净值披露时间等。


2、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费用,包括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等,招募说明书应当列明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


3、基金中基金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终止基金合同以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


4、基金中基金投资于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的情况。


此外,对FOF投资范围、申购赎回、相关费用、持有人大会等细则也进行指引。


解读:

上述规定系强化母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行使知情权,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