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满足强赎,公司为什么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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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赎回的公告,是胜利的号角,是节日的礼花,是感恩节的空气,是麻辣香锅的酣畅淋漓,是整部进行曲的最高潮。


 强制赎回一旦发生,可转债持有者至少赚了30%以上的利润,公司欠债不还钱的目的也很不要脸的实现,把所有的债主一网打尽变成自己的股东。


 但是很多公司明明已经满足了强赎条件,依然会发公告放弃“强赎”,这是什么骚操作呢?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呢?


 一、上交所和深交所不同的规则


 上交所的公司是否行使强赎权,都必须要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下一交易日发公告

 2019年3月28日,广电转债第一次触发强赎条件,分别在3月29日、5月16日、6月28日、8月9日、9月21日、11月9日、2020年1月8日、2月27日都发布了不提前赎回的公告,没办法,这是沪市的规矩。

 深交所的公司如果放弃强赎,可以不发公告。

 比如尚荣转债,满足了强赎的条件,我就是不发,任性。

 
 有的小伙伴表示看不懂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不就盼着尽早强赎吗?为什么达到强赎条件而不强赎。


 上市公司打的是什么算盘?
 首先要明确的是,强赎对上市公司而言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项义务。换句话说,达到强赎条件了,上市公司可以行使自己的此项权利,也可以不行使自己的此项权利,不具有必然的强制性。
 一般来说,达到强赎条件而不强赎,上市公司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时间还长,你慢慢转股,不着急。

 对公司未来的股价很有信心。只要我公司正股价格高,我相信你未来某一天肯定会自觉选择转股,比如刚才说的广电,我就是对自己那么有信心,连续8次发布不强赎的公告。

 第二、剩余规模太多,突然强赎,吃相难看。

 如果说可转债的剩余规模还有很多,一旦发布强赎公告,投资者只有两个选择

 1、要么就转股

 2、要么卖掉。

    关键是有一些投资者不知道什么是转股,也有的忘记转股,最后公司只能还钱,心不甘     情不愿也没办法,拿的还是自己的真金白金,肯定不愿意了。

 公司还是得去还钱,好不容易已经主动转股的少之又少。强赎公告发布后,哪怕上市公司连发十几道强赎提示,也总有一些投资者因种种原因忘记了转股,到时上市公司还是要拿出不少真金白银来赎回这些忘记转股的可转债。如果余量过多的话,上市公司会出钱出得“肉疼”。

 第三,维持股价的稳定

 投资者把手上的可转债转股后,一般会选择把股票卖掉,卖的人多了,就会对股价形成抛压,股价会跌,这也不是公司想看到的。

 第四,大股东自己钱还没赚够

我们知道,公司的大股东也持有可转债,也想分一杯羹,买卖可转债比买卖股票的规则要自由得多,再说,可转债是T+0模式,收割韭菜那么好玩,赚钱还快,我还想多玩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