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大利好,多个城市宣布租房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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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周松涛

来源 | 首席财经观察

楼市利好消息不断。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取消积分落户名额、指标及分值限制,畅通外地居民来沈阳市落户渠道。

其中,放宽学历落户范围。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落户。

放宽投靠落户范围,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放宽集体户落户范围。

另外,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落户。在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落户。

签订用工协议等证明的在沈务工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可落户。在沈就读大学生,其本人及近亲属可落户。

5月13日,佛山市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

其中指出,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佛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另外,5月9日,杭州宣布,在杭州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5月11日,南京市发布通知,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业内人士表示,放宽落户条件,租房落户,主要目的就是吸引年轻人、新市民前来落户,释放内需和消费潜力。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楼市频发大招。

5月17日中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此外,还取消了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及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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