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谁手里买的可转债,就被谁挣走了
可转债转股本质是新股发行,赎回是还债,所以转股与否,差别就是公司是发行新股筹资,还是借钱还债。如果不转股,公司需要多借100元还债,如果转股了,公司就以转股价格7.25元发行了新股。公司强赎的意义,就是促进新股发行。
投资者面临的选择,是选择100块钱现金,还是价值170块钱的股票,或者说,选择以转股价格7.25元认购定向增发的新股13.8股(实际每股股价12.8元,实际价值合计170元),还是选择100块钱的现金。投资者如果选择现金100块钱,投资者实际损失70元。那么谁赚走了这70元呢?公司赚了么?
对于公司来说,其区别是:以7.25元的价格发行新股13.8股,还是归还100元钱。投资者不转股,公司就不能发行新股,只能归还100元钱。问题是,公司并不想还钱啊,公司强赎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转股,如果转股失败了,公司怎可能还赚了呢?似乎是两不情愿啊!大家都希望转股!
但是,有人亏损,就一定有人赚了,否则亏的钱去了哪里?
这里,投资者的交易对手,只有公司。那么一定是公司赚了。
我的最终答案:的确是公司赚了。为何?因为在昨天的行情下,公司如果发行新股,公允的发行价格就是昨天的股价12.8元,而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按照7.25元的价格发行新股,公司发行新股显然是价格越高越好,结果,公司避免了以7.25元的低价发行新股!你说公司是不是赚了呢?结果是:公司归还了投资者100元钱,同时,公司如果愿意,还可以随时以12.8元的价格,再向其他股票投资者发行新股。所以,这70元,的确是公司赚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