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是受害者不是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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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日上午通过中央巡视组的公开电话,分别向驻深交所和驻证监会的巡视人员公开实名反映了威创的相关问题。威创是个独立法人,某种程度上和你我一样有独立的人格和权益并受法律保护。个别人利用自己的股东优势地位操纵公司,凌驾于公司意志之上,绕开公司健全的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授权、同意、配合外部人员刘钧将公司资金划走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是公司自己的真实意愿,其不能追回的后果也不应由公司承担。刘钓如果有内部授权和书面同意,也是明显的违规违法,如果没有内部授权和同意,则明显触犯刑事法律,将可能会承担更严厉的责罚。威创本身并没有错,威创背后千万个中小股东更没有错。威创目前的困难和巨大损失并非由其自身造成。刘钧转走的13.3亿,即使是你只有100股,也有你的138元。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在介入调查后,显得非常迟滞,事实和法律层面均不复杂。如果没有全面完整的结论,是不是可以披露一下阶段性的进展,也好给大家更清晰的预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威创陷入连自己的年报都可能无法按时披露的严峻局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应该是一句空话,应该有实际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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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2:03

关于刘钧为何能把共管账户里的钱,轻易划走事情,一直扑朔迷离,迄今没有见到多少合理的分析,一直是萦绕在我心里的巨大疑问。我始终在想,刘钧和阳光集团果真要置威创与死地吗,威创被ST或者退市,对他们对所有人都是弊大于利的一个结果,但是目前却很不幸的正在滑向这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