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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SZ002642)$ 华大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全景网
06-27 02:2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发行人”或“公司”)

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 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

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

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深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

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网页链接)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

1、投资者在 2017 年 7 月 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7 月 5 日(T 日)。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1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

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时间

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

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于 2017 年 7 月 7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7 月 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所属行业代码为 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

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

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

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

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

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

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

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1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23 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华大基因”,股票代码为“30067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中信证券将通过网下初

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证券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4,01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

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0,010 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0.02%。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8

运营人员: 赵颖 MX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