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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SZ002309)$ $ST红太阳(SZ000525)$
第一,对于监管部门下通知催还款,本质上做的是保护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这种守底线的事情,这是很正常很正当的工作,不等同于责令退市,否则就没必要6+2+2。
第二,我们国家抓经济,是政府和市场两轮驱动的,并且强调要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管是中利,还是红太阳,是否能够重整,本质上都是要交给市场,市场认为它有价值,自然有人掏钱重整,也就是解决占款问题,没有价值,就不会有人来买单,很明显,二者是具备重整价值的。
第三,市场掏钱解决,是愿打愿挨的事情,也恰恰是市场发挥配置资源作用的方式,监管为什么要反对?监管唯一要反对的,应该是重整过程中侵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做法,比如说转股方面问题,这是政府发挥有为作用的着力点。
第四,重整成功,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对政府来说是好事,至于是不是真正有价值,交给市场就行了,政府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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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3:52

还在幻想,走着瞧

05-11 14:52

随意践踏规则,占用了就拖垮上市公司,拖垮了就重整,哪还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