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积极性、消费税改革的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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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钱钱钱…分税制之后,土地财政成为地方发展主要财源…

城投债由来。

城投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由于政府不能直接举债,在分税制之后,地方财政收入缩减,但是地方也需要发展。因此,有了城投债。

城投债投什么?怎么还?

城投债投资的一些低效益资产。比如,一个地方的文旅投资,明摆着需要大量投入,但是直接收入,短期是很难覆盖的,肯定是亏损的。这是一笔明着的账,但是地方还有另外一笔账,就是就业、消费、税收。

还有就是产业投资,有些地方企业要进来,首先要水电气、道路到位,而且还有周边配套也要到位,这些钱如果地方不投,没人会投…

一个产业园建起来了,企业产生产值了,假如500亿产值,GDP上来了,税收上来了,产业链搭建起来了,就业起来了…这又是另外一笔账。

怎么还呢?配套起来了,产业起来了,土地增值了…钱又有了!

但是,最终要有人承担这些债…过分追求GDP,推高房地产,债务转接到居民身上。

其实,中国的制造业,说真的,房地产也还是有功劳!不然那些地方的基础设施,很难短期配套起来!没钱什么都搞不来…

房地产与债,本质上就是透支买房者未来收入信用。

这是以往的发展道路…

未来呢?钱从何处来?还能再变现居民收入信用吗?

显然,这不是一个可持续方式,一个地方应该形成消费才是王道!

这也是近两年各地文旅火爆的出发点。一旦形成消费,也就有了就业,也就有了税收…有了消费,产业也就进来了,一样有收入。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一旦消费起来了!以前那些投资的基础设施也会产生效益!资产也算带被盘活!

那么,一个思路来了…

分税制之后的另一个改革…消费税能否归地方呢?这样一来,地方的动力瞬间拉满!为了鼓励消费,地方甚至会主动房地产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