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 | 2024年2月绿色债券市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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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2月绿债发行规模、数量同比收窄,绿色中期票据发行规模占比最高

2024年2月境内共发行15只“贴标”绿债,发行规模157.44亿元。从发行规模上来看,2024年2月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同比下降66.33%;发行数量同比下降76.47%。2月发行数量排在前列的券种依次为绿色中期票据、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和绿色短期融资券。

上海地区发行规模领先,房地产行业发行规模拔头筹

2024年2月,新发行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评级方面,AAA级发行人仍为发行主力,发行规模占比82.72%1。发行地区分布方面,发行规模前三的地区分别是上海、北京和河北。发行企业所属行业分布方面,房地产行业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比最高。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多项政策出台

2024年2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多项政策发布。

报告正文如下:

绿色债券一级市场

1. 新发行绿色债券

2024年2月境内共发行15只“贴标”绿债,发行规模157.44亿元。从发行规模上来看,2024年2月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相较于2024年1月减少140.27亿元,环比下降47.12%;相较于2023年2月下降136.54亿元,同比下降66.33%。

从发行数量上来看,2024年2月境内绿色债券发行数量相较于2024年1月减少14只,环比下降45.16%;相较于2023年2月减少13只,同比下降76.47%。

从发行券种来看,数量排名前三的券种分别为绿色中期票据8只、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和绿色短期融资券各发行3只。

2. 新发绿债及发行主体情况

发行期限2看,2月绿色债券仍以三年期债券为主。2024年2月,3年期绿色债券共发行5只,发行规模62.00亿元,数量占比41.67%,规模占比56.36%。

发行主体评级3看,据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2月共有8只新发绿债主体评级为AAA级,整体规模为91.00亿元,规模占比82.72%。

境内发行地区看,2024年2月,上海市发行规模最高,达到44.57亿元,江苏省发行数量最高。

发行企业类型看,2024年2月,地方国有企业发行绿债8只,发行数量占比53.33%;发行规模60.00亿元,占总规模38.11%。

发行企业行业分布4看,2024年2月份,房地产行业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最高,总融资规模占比23.49%。

3. 碳中和债发行情况

2024年2月,市场新发行碳中和债4只,发行规模为74.99亿元,占2024年2月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总量的47.63%。相较于2024年1月,规模和数量上均有所下滑。

4. 其他类型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2月,市场新发行2只可持续挂钩债,发行规模为16.75亿元,券种为公司债、中期票据;2月市场未发行转型债券。

政策速览

1.《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统一指导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大交易所同时发布重磅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ESG指引》),并于发布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ESG指引》规定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需开展ESG披露,并且需要在2026年4月30日前与2025年报同期披露。

2.《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布

2024年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是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基础上,结合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明确了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产业的细分类别和具体内涵,为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完善相关产业支持政策提供依据,为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3.《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发布

2024年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75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法规文件,是重要的上层制度文件,《条例》的正式发布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开启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篇章,为后续明确部门职责、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随着《条例》的正式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4.《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布

2024年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衔接机制,并提出夯实绿证核发和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应用场景等一系列举措。

5. 北京、深圳、河北等地方绿色发展再添新规

2024年2月2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2024年2月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绿色投资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2月8日,国家发改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绿色低碳、信息智能、宜居宜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注:

[1] 不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

[2] 未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纳入统计

[3] 未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纳入统计

[4] 参考同花顺一级行业分类

本文作者 | 东方金诚信用绿色金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