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难度陡增! 史无前例! 4家同一天终止! 正确姿势应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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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北交所开市日期愈来愈近,市场参与各方破拳擦掌,时刻关注最新动态。

而作为“预备役”的新三板精选层的IPO审核形势,正在出现新的征兆。

一方面,刚刚过去的9月份内,多达16家拟转层IPO的排队企业通过了挂牌委的上会审核,10家企业已过会企业获得了证监会的公开发行核准。

但另一方面,10月12日晚,包括金居股份、易景环境、同华科技环宇建科在被的4家计划登陆精选层的拟IPO企业系数被宣布终止审查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启动审核程序以来,同一天终止企业最多的一次。

从股转系统公告的终止原因看,上述4家终止审查企业中有3家系于9月份主动撤回申请文件,另有1家为中止审查过期。

在业内看来,由于9月初精选层已宣布将升级为北交所,此时放弃转精选层IPO的公司,往往多数存在自身条件难以满足IPO要求的情形;而从多起项目纷纷撤回公开发行申请来看,精选层市场对于转层企业仍然维持了较为严格的审核尺度,而这显然也是提前把控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入口关”的关键环节。

据安信证券统计,在精选层开市运行且北交所尚未官宣的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间,精选层挂牌委的审核速度相对缓慢,月均过会公司数仅为3家。最多的一月为2020年12月,单月过会公司数也仅有7家。而在宣布设立北交所的当月,即2021年9月,拟挂牌精选层上会公司多达16家,且实现全部过会。

突然的加速是会存在问题的。9月份以来,精选层排队队伍中已有9家企业终止审查,占比超过精选层终止审查项目总数的四分之一。

这意味着精选层在审查效率加快的同时,对拟转层挂牌的项目维持了从严审核状态,甚至可以能愈发严格。4家企业的同一天突然终止,也恰恰体现了这一点。

赶在北交所这个时间点来看,我们也直接体会到北交所的态度,虽然说北交所的容纳的企业规模不及深沪,但不代表申报的企业质量和企业质地会有较大下浮,同其他板块一样,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北交所肯定会严格把控上市审核的尺度,不会允许企业带病上市,这是一样的要求。从精选层反馈意见也可以看出来,事实上,比沪深的反馈问题还要尖锐。

未来的正确姿势是什么?应该是在保有财务指标的基础上,企业应把合规发在头等重要位置,而且应尽早进入合规,唯有如此,方能更快更好的对接IPO,实现上市敲钟的梦想!

这点从最近全国股转系统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很明确了:

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启动!重点自查董监高成员“家族化”、“一人兼多职”等情形!

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

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及保荐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挂牌公司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挂牌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提升,根据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统一部署,全国股转公司将联合各证监局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本次专项活动旨在实现三个方面重点目标一是落实“三个到位”,实现挂牌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到位、机构人员设置到位、决策程序运行到位;二是严守“三条红线”,要求挂牌公司不碰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红线,不碰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红线,不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红线;三是推动形成公司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内生机制和强化外部监督约束有机结合,构建公司治理长效机制。根据整体工作安排,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挂牌公司进行自查及自我规范,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公司自查

1. 自查对象

2021年9月30日前挂牌的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对2021年度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自查。

2. 自查内容

各挂牌公司应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以下内容进行自查:一是内部制度建设,关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控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等内部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符合业务规则相关要求;二是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机构是否健全;三是董监高任职履职,董监高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是否认真履职,重点自查董监高成员“家族化”、“一人兼多职”等情形,对于创新层、精选层公司,还应关注公司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等情况;四是决策程序运行,关注“三会”运行决策情况,特别是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相关程序要求;五是治理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是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公司监事会是否能够独立有效的履行职责等;六是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关联交易、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情况。

3. 自查流程

各挂牌公司登录自查填报网站(网址、相关帐号及密码将通过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发送),对照《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清单》(以下简称《自查及规范清单》)认真查找梳理存在问题,在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指导下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填报。

二、挂牌公司自我规范

挂牌公司根据自查情况、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意见及时规范整改存在的问题,完成自我规范。精选层公司应当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自我规范,基础层、创新层公司应当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自我规范。

三、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挂牌公司应及时披露自查过程中触发信息披露标准的事项。同时挂牌公司应披露本次专项行动自查、自我规范、检查处理情况,基础层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汇总披露;创新层、精选层公司在2021年年报披露同时进行专项披露,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同步发布专项核查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将制定相关公告模板。

四、主办券商核查

各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应立即组织所督导的挂牌公司,按照清单要求严格开展自查工作,督促挂牌公司按照要求填报《自查及规范清单》,及时整改规范。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应该根据其所督导挂牌公司自查情况,对存在违规线索的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同时,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应结合日常督导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对相关挂牌公司开展核查工作。

各挂牌公司应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进行核查,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就其核查情况,对其督导的精选层、创新层公司及存在违规线索的基础层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对不存在违规线索的基础层公司合并出具一份核查报告。各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应结合对挂牌公司核查及挂牌公司自我规范情况,登录券商核查填报网站(网址、相关帐号及密码将另行通知),填报核查及规范情况。

对于精选层公司,保荐机构应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5日期间内,完成对挂牌公司核查及规范情况填报,并将其所督导的挂牌公司专项核查报告(word版文件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邮箱:gszl2@neeq.com.cn。

对于基础层和创新层公司,主办券商应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15日期间内完成核查及规范情况填报,并将其所督导的挂牌公司核查报告(word版文件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全国股转公司邮箱:gszl@neeq.com.cn。

五、后续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突出问题未按期规范整改的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联合各证监局开展现场检查及针对性核查,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

2021年9月30日前挂牌的公司,针对2021年自查或核查中发现问题,应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评估整改效果;针对2022年新发现违规事项,应进行自我规范。对于上述事项,基础层公司在2022年年报中汇总披露;创新层、精选层公司在2022年年报披露同时进行专项披露,主办券商或保荐机构同步发布专项核查报告。2021年10月起挂牌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精选层公司):gszl2@neeq.com.cn,杨先生:010-63884980,贺先生:010-63884584。

联系方式(基础层、创新层公司):gszl@neeq.com.cn,李先生:010-63884987,兰女士:010-63884859。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本文完

文丨来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上市法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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