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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得不错,对于版权费用摊销政策,乐视的2011年财报注释是这么写的:按照购入版权的授权期限摊销;若版权的授权期限为永久期限的,其摊销年限为10年。
也就是线性摊销。
其实乐视的这些财务技巧当年中能兴业写过,我也写过。可惜这个市场视而不见。很多人明知乐视目前是入不敷出,依然处于借新债还旧债的状态,还是要扑进去。我还能说什么好呢
乐视后面的支撑如山,继续看高一线,把握住加仓的机会
一年增加11.5亿版权费,什么概念?相当于华策、华录12收入总和。华录在互动平台上说了,视频网站等新媒体收入占比不超过10%,视频网站不只有乐视一家吧。上市公司很可能只是大股东把钱往自己家里搬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