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驳回团贷网等46人上诉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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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驳回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派生集团)和唐军、张林等46人的上诉,确认他们犯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罪。

此案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派生集团被判处罚金16.1亿元,派生集团原董事长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150万元;派生集团原总经理张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100万元;其他44人因参与非法集资、操纵证券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5年,并处罚金。

二审法院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派生集团违规运营“团贷网”平台,以发布虚假融资项目、非法吸存资金325.6亿元、私募基金类理财产品等形式,向公众非法吸收348.2亿元。其间,派生集团还利用资金及持股优势操纵证券市场。另外,部分被告人虚开发票676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43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凿无疑、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维持原判。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的同时,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已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将责令派生集团及唐军、张林等人继续退赔。该案是中国历史上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也是一起典型的金融犯罪案件,对中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