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载堉《琴箴》
揆神农之初制,尚火德之数七,效法四时五行,则象三才万物。斫以峄阳之桐,髹以楚宫之漆,轸以昆山之玉,徽以丽水之金。诚六乐之所重,允百世之所钦。虽然,是皆末节,非君子所谓琴。
君子于琴,宜审其音。或古或今,孰雅孰淫,谓调有古今,曲有雅淫也。
大抵七音为均,具乎二变则古;五音为均,骈乎二少则今。粉伟而丽,和平而中,谐于操缦则雅;幽沉而细,趋数而滥,流于操弄则淫。
故曰:琴之为言,禁也。禁其邪音也。君子御之,以仪节也,非以慆心也。是故弦絙而贵清,声宏而尚宫。繁而有节,和而不同。
咏清庙之七始,歌鹿鸣之三终,协文王于笙磬,比关雎于钟鼓。声凡八十有四,曲凡三百有五。崇先王之德音,黜流俗之伪谱。非歌不弦,非弦不歌,颂声满天下,其乐更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