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比例和费率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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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对社保资金投资范围、费率、投资监管比例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对于权益市场投资比例的调整更是增加了“加码A股”的市场期待,立刻在资本市场刷屏。

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司优先股、中国存托凭证,合计不得高于40%;直接股权投资、非上市公司优先股合计不得高于20%;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不得高于10%;上市公司优先股和非上市公司优先股合计不得高于5%。

在管理费率方面,《管理办法》结合相关监管改革方向,适度下调了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上限。其中,股票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8%,债券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3%;货币现金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年费率不高于1.5%;托管人提取的托管年费率不高于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