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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挑比亚迪的声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是法律诉讼而不是法务诉讼。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其实更合适的说法是“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诉讼的对象是人或单位,而不是行为。

第二,以什么作为依据,是监管部门的事,比亚迪无需教人家做事。

第三,“在国家权威机构通过认证”,语病,改为: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

第四,同行只是举报比亚迪排放不达标,比亚迪说我有二十年技术积累,有技术积累不等于能保证不出问题。

第五,最后一段是喊口号了。举报汽车质量问题并不等于抹黑中国品牌,何况对手也是中国品牌呢?如果是外企品牌举报,那比亚迪不更要大做文章?

大气的声明大约是这样:

有关长城汽车举报我公司汽车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一事已知悉。请广大用户放心,我公司销售的任何汽车产品均符合国家监管标准,感谢同行的监督,最终结果以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全部讨论

2023-05-25 17:33

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章也不盖。

2023-05-25 16:12

好多感叹号❕

2023-05-25 17:54

最后一段有点搞…

最后一段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