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是违法的,楼主不要带节奏
王海称,经过检测,这款全网销量遥遥领先的金龙鱼五常大米,与稻花香2号的植物DNA遗传相似度仅有78.08%,被判定为“不同品种”。但是,在比对中科发5号的植物DNA指纹标准样本时,其遗传相似度却达到了惊人的97.82%,被判定为“近似品种”。
据此,王海指称:这款带有地理标识的金龙鱼天赋五常稻花香2号,挂羊头卖狗肉。用廉价的中科发5号大米,冒充稻花香2号,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2、
金龙鱼回应“绝不会以次充好”
从王海3月3日曝光此事,一直等到3月5日,金龙鱼方面才给出了回应。或许这中间的时间金龙鱼公关部门都在紧急商量对策如何应对吧。
根据媒体报道,3月5日,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金龙鱼天赋五常生态稻花香五常大米的说明》。
对于王海爆料中提及的第一个问题,金龙鱼回应称:网传视频中提及的吉林牌照车辆,经查实,此车辆实际为五常本地运营车辆,悬挂外地牌照(吉AV4815&吉AZ5840),该车辆当时运载的原粮产自五常当地。
对于王海爆料的第二个问题,金龙鱼称其五常稻米所用的水稻原料均为黑龙江省五常地区种植、收购。金龙鱼坚持甄选五常当地优质的水稻品种生产金龙鱼大米。
对于王海送检的金龙鱼天赋五常生态稻花香五常大米,金龙鱼方面也表示:该大米是严格按照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相关要求生产。针对包括五优稻4号(俗称稻花香2号)在内的订单种植品种,种植前均会对订单种植单位提供的种子样品对外送检以保证品种纯正和可追溯性。
3、
回应均未拿出证据难以服众
从回应中看,金龙鱼似乎是都否认了王海的指责。但是仔细看,这份仅凭一张嘴否认的回应能服众吗?
首先看王海视频中曝光是拿出了检测报告,应该是铁的事实。
但从金龙鱼的回应看,金龙鱼对王海公布的这份检测报告并未承认但也没有直接“否认”,就压根不回应,只是强调自己的产品是可以保证纯正和可追溯性。
空口无凭,金龙鱼并未拿出检测报告,作为消费者,能相信吗?
第二,针对王海视频中爆料的运营车辆的事情,司机称车上的大米都是外地的,是 “中科发5号”;金龙鱼称来自五常当地。还是那句话,有证据吗?金龙鱼依然未拿出证据!
更有意思的是,企查查显示,阔海五常米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吴志华。尽管从股权看,该公司与益海嘉里金龙鱼似乎并无关系,但实际上吴志华与金龙鱼关系非常密切。
企查查显示,吴志华还是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法人,该公司是由益海嘉里金龙鱼100%持股;吴志华还是益海嘉里(沈阳)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富裕)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富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董事。
显然,阔海五常米业公司与金龙鱼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财联社的一则报道揭开了该公司的面纱:2022年3月,由“五常市妇联”发布的一则招聘信息显示,阔海五常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粮食收购、粮食加工、仓储、贸易经营于一体的粮油加工企业,位于五常市二河乡,加工品种全部为五常当地产五优稻4号(稻花香)。产品全部采用真空包装,主要生产金龙鱼系列产品,经由益海嘉里集团完善的销售体系销往全国。
如此看来,金龙鱼的回应关键问题语焉不详。
4、
曾陷“转基因”丑闻,回应甩锅也是疑点多
金龙鱼上述针对大米造假的回应,胡说有理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那是在金龙鱼挂牌上市前的2020年9月份,金龙鱼被爆出“转基因”丑闻。
事情源于国家海关总署一则食品检验信息显示,一批由哈萨克斯坦进口的初榨菜籽油、初榨大豆油被拒入境,原因竟是企业未进行转基因标识,但产品却检测出转基因成分。这批油多达10批次,总量超过600吨,含有多种转基因成分。而这家企业正是金龙鱼旗下子公司。
此事被媒体报道后,金龙鱼向媒体是这样表示的,其与哈方的采购合同明确要求为非转基因菜籽毛油,供货方也提供了由哈萨克斯坦有关单位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文件标明该批油为非转基因产品。但是中国检验机构检出了转基因成分,因此企业遵循了海关规定,将该批油退给托运人,没有进口到国内。
注意到吗?金龙鱼甩锅给供应商,强调的是,自己已经要求供应商给出产品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但是有了证明文件就真的是“非转基因”了吗?事实上,官方检出了转基因成分。
回到这次大米造假,金龙鱼的腔调也是:种植前均会对订单种植单位提供的种子样品对外送检以保证品种纯正和可追溯性。那么到底是谁对外送检的?是哪个单位检测的?是批批送检还是抽样送检?送检报告在哪里?实际上,王海不照样通过专业机构检测出金龙鱼大米造假嫌疑了吗?
据媒体报道,五常市市场监管局就此回应称,针对阔海五常米业有限公司涉嫌用“中科发5号”冒充五常“稻花香2号”事件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开展调查。
有意思的是,从3月6日开始,网络上开始有金龙鱼大米的广告软文陆续出现。
说实话,此时的公众和消费者需要的是软文推广吗?我们期待的是,公证的调查结果尽快出炉,但愿能还金龙鱼清白,这个比软文要强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