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桦996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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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还须遵守特别限制。针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存在的“清仓式”减持情况,《实施细则》新增了进一步的减持限制,即除须遵守前述减持数量限制外,股东在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

请看清楚清仓式减持的限制条件,是为了避免大股东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虚构利好然后清仓式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