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第9章 税务问题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A.公司税负的分配 [1]

1986年税务改革法对于我们的业务有着重要的、多方面的影响。尽管我们发现有很多值得称赞的地方,但是对于伯克希尔的整体财务影响而言是负面的。相比于旧的法案,在新法案之下,伯克希尔价值增长的速度至少有所放缓。这项新法案对于我们股东的负面影响更大,每股企业价值每一美元的增长,假设等同于每一美元伯克希尔市值的增长,在新税法之下,能为股东带来0.72美元的税后盈利,相比之下,根据旧的法案,此项数值为0.80美元。当然,这个结果是反映了个人资本税率从20%到28%区间的最高限。

下面是新税法变化对于伯克希尔的影响:

·公司普通收入的税率将从1986年的46%下降到1988年的34%。很显然,这对于我们具有正面影响,而且这对于投资的两大公司大都会/ABC公司和华盛顿邮报公司也具有正面影响。

在我说这些时,我知道多年以来,对于谁是公司税务的真正支付者——是企业,还是它们的客户,有很多模糊不清的意见。当然,这种争议常常导致增税,而不是减税。那些反对提高公司税率的人说,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支付税款,公司本身只是作为经济的管道,将税务转嫁到了客户身上。根据这样的说法,任何提高公司税率的做法只会导致更高的价格,公司提升产品的价格以抵消税率的提升。站在这个角度,“管道”理论的支持者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公司税的降低不会改善企业利润,但会相应地对客户降低价格。

与此相反,另一些人认为公司不但支付了所征收的税,而且自我吸收了这部分成本。这些学派说,公司税率的变化对客户没有影响。

真正会发生什么?当公司税率降低,伯克希尔、《华盛顿邮报》、大都会的利润会飙升吗?或者,公司会给客户降低价格吗?这个问题对于投资者、公司管理层以及政策制定者都很重要。

我们的结论是,在一些情况下,公司税率降低的好处会全部或者几乎全部地落在公司以及股东身上;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种好处会全部或者几乎全部传递给消费者。最终的结果取决于,公司商业特许权的强弱,以及特许权的利润率是否受到监管。

例如,当特许权强大,而且税后利润受到相对精确的监管,就像电力公司那样,那么,公司税率变化的大部分将会反映在价格里,而不是公司的利润里。当税率降低,价格随之降低;当税率上升,价格会随之上升——虽然有时价格的反应不那么迅速。

类似的结果也会发生在价格竞争激烈的行业里,当公司的商业特许权很弱时。在这些行业里,自由市场竞争常常以一种迟滞的、无规则的但通常有效的方式进行“监管”。实际上,自由市场的规律本身在价格竞争行业中扮演的角色,与公用事业委员会在电力行业监管中扮演的角色一样,起着同样的功能。因此,在这些行业中,税率变化对公司产品价格的影响胜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然而,对于那些非监管的、拥有强大特许权的公司,则完全是两回事。在这里,公司以及股东是税率降低的主要受益者。这些公司就像电力公司一样,从降税中获益,但却没有一个监管者迫使它的产品降价。

我们旗下的很多公司,无论是全资拥有的还是部分持股的,都拥有这种特许权。这样,税务降低的结果是,好处大部分进了我们的口袋,而不是消费者的口袋。尽管这么说或许是不恰当的,但却无可否认。如果你试图相信些别的东西,想一想你附近的最能干的脑科医生或律师。假如最高个人税率从50%下降到28%,你真的认为这些专家(在其擅长的领域里是当地“特许权持有人”)会降低收费吗?

然而,更低税率给我们所营业务和投资者带来的喜悦,会受到我们确信的另一事件的严重影响:排入日程的1988年税率——个人和公司的,对于我们来说完全不切实际。这些税率非常有可能给华盛顿带来财政上的麻烦,并将证明与稳定价格的初衷相悖。因此,我们相信,最终(比如说,五年之内)或是更高的税率,或是更高的通货膨胀率,几乎一定会出现。即便我们届时看到二者都出现,也并不令人吃惊。

·公司资本利得税率从28%提高到34%,1987年生效。这个变化对伯克希尔有着重大的负面影响,因为我们期望将来公司价值的增加来自资本利得。

例如,我们的三大主要投资持股人——大都会、盖可保险、《华盛顿邮报》——年末时市值超过17亿美元,接近伯克希尔净资产总值的75%,然而仅给我们带来900万美元的年收入。这三家公司都持有非常高比例的留存利润,这些高留存的利润,我们认为最终会以资本利得的形式贡献给伯克希尔。

新税法提高了未来实现资本利得时的税率,包括那些在新法生效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未实现利润。到年底,在我们的权益类投资中,我们有12亿美元的未实现利润。在我们的资产负债表上,新税法的实行将会延迟,因为GAAP(通用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未实现利润的递延所得税负,适用28%的税率,而不是当前的34%税率。据悉,这条法规很快将发生变化。当变化发生时,大约有7300万美元会从我们的GAAP净资产中消失,转移到递延税项下。

·在新税法下,我们的保险公司收到的分红和利息税负将大大增加。

首先,所有公司从国内公司收到的分红统统征收20%课税,旧税法是15%起。

其次,对于余下的80%,有一项仅仅针对财产保险、灾害保险公司的变化。如果实施分红的股票是在1987年8月7日之后买入的,那么余下部分的15%需要课税。

第三个变化,也是仅仅针对财产保险、灾害保险公司的,有关免税债券问题,如果保险公司是在1986年8月7日之后购买的该类债券,其付息仅有85%是免税的。

最后的两个变化非常重要,它们意味着我们在未来来自投资方面的收入,相较于旧税法下,会大幅减少。与我们之前的预期相比,我最乐观的推测是,这次新税法最终会降低我们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至少10%。

·新税法还大大地改变了财产保险、灾害保险公司的缴税时间。一项新规定要求我们在纳税申报时减去我们的损失准备金,这项变化会减少抵扣,并提高应税收入。另一项规定,分期六年实施,要求我们将预收的保费准备金归入应税收入。

没有一项规定改变我们给你们报告中提到的年度税款,但是,每一项都大大加速了支付的进程。原来那些后端支付的递延税项现在变成了前端支付,这样的改变会大大减少我们企业的盈利。用一个比喻来说明税收,如果刚满21岁的你,被要求即刻为你一生的全部收入纳税,那么,相较于要求在你去世时纳税,你的终身财富水平和遗产会仅仅是后一种方式的一小部分。

细心的读者或许会发现,我们所说的前后存在矛盾。先前,在讨论价格竞争激烈的行业时,我们提到税率的增加或减少,这种影响大部分会传递到消费者身上,对公司影响不大。但是,现在税率的增加会影响伯克希尔财险/灾害险公司的利润,即便它们的运营环境已经是充分价格竞争的行业。

这个行业成为一般通则的例外的原因在于,并非所有大型保险公司都使用相同的税务公式。重大区别的存在出于几个原因:一个新的可替代的最小税务额法规会极大地影响一些公司,但不涉及其他公司;一些大型的保险公司拥有巨大损失之后的扣减数额,这些数额会在随后的至少几年时间里,大大减少税务支出;一些大型保险公司会将保险业务与非保险业务合并在一起,反映公司的回报。这些愚蠢的情况导致了在财险行业产生了变动极大的边际税率。然而,在其他大多数价格竞争激烈的行业里,例如铝业、汽车业和百货业,却没有发生类似的情况,这些行业里的大型公司都按照一致的税务公式进行竞争。

对于财产险/灾害险公司没有一个统一的税务计算方法,意味着落在这个行业上的增加税负不会像价格竞争激烈的行业那样,传递到消费者身上。换言之,保险公司将自行承担新税法带来的负担。

·这些负担的一部分将按照1987年1月1日生效的“新起点”方法进行冲销,那时,我们在1986年12月31日出于税务目的的损失准备金会转换为符合新税法要求的折扣基础。然而,在我们给你们提供的报告中,准备金仍然会完全像以前一样放在那里,没有进行折扣,除非是进行了结构化清算。这种“新起点”方法的影响是给我们提供了双重的抵扣:那些在1987年以及之后发生的、却没有支付的保险损失的一部分,我们会得到税项抵扣,因为这些损失已经作为1986年以及之前的成本被完全抵扣过了。

然而,这些由于新税法变化所导致的净资产升值不会反映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而是按照当前的GAAP(通用会计准则,将来也许会改变),这种效益会进入损益表,因此,也会在随后的几年中,以减税的方式进入净资产。我们预计这种由于采用新方法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效益在3000~4000万美元之间。然而,应该注意的是,这是一次性的效益,而其他与保险相关的税务变化不仅仅是正在发生,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很多重大方面变得更为严峻。

·新税法同时废止了《通用公用事业法案》。这意味着,1987年之后,在公司清算之时的税负将翻番,一部分在公司层面征收,一部分在股东层面征收。过去,在公司层面的税负可以避免。例如,伯克希尔计划清盘(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新税法与旧税法相比,在假设同样的东西卖同样价格的情况下,股东们现在收到远比之前出售公司资产得到的少很多。

尽管这种假设只是理论上的,但新税法对于很多公司影响很大。此外,它对于未来的投资评估也发生影响。举一个例子,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公司、相关的媒体公司、房地产公司等,这些公司或许希望出售,但是因为《通用公用事业法案》被废止,所以它们的股东价值大大减少,尽管公司的实际运营和经济状况并没有恶化。我的感觉,新税法带来的这个重大的变化,还没有被投资者和经理人充分认识到。

伯克希尔的税务情况有些时候会被错误解读。

首先,资本利得对我们没有特别的吸引力。一家公司应税收入的税率是35%,无论该收入是来自资本利得还是运营收入。这意味着伯克希尔长期资本利得的税率比之获得同样利得的个人税率,整整高出了75%。

一些人质疑另外一个错误的概念,他们认为我们可以将收到的全部分红的70%,不列入应税收入。的确,大多数公司执行70%的税率,同样适用于伯克希尔持有的非保险类子公司。然而,我们的股票投资几乎全部由保险公司持有,在这种情况下,不列入的比例为59.5%。这意味着,1美元的分红对于我们而言,比1美元的普通运营收入更有价值,但还没有到通常假设的程度。

[1] 1986年,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