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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制药(01177)$ 侵犯知识产权是惯犯。
2013 年8 月,正大天晴公司开始销售、许诺销售药品“格尼可”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根据其官网及药品包装公布的药品说明书,该药品属于上述专利要求中所述化学结构的可药用盐,说明书将“胃肠基质肿瘤的治疗”明确列为该药品的适应症之一,并在“药代动力学”部分提到该药品可用于治疗胃肠基质肿瘤。同时,该药品由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作为名称为“胃肠基质肿瘤的治疗”的第01817895.2号中国发明专利的普通被许可人,经专利权共有人授权,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华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对正大天晴公司以及大药房公司的诉讼,认为,共同被告正大天晴公司和大药房公司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双鹭药业(SZ002038)$ 是守法的好公民。
请记住以下忽悠的嘴脸。[笑]查看图片
引用:
2019-01-19 11:50
$双鹭药业(SZ002038)$ 网页链接,批的是MM适应症。 @牛氓的胜利 ,官宣应该不会错。看来双鹭药业要和新基谈了,从昨天梁董的回复,双鹭放弃美国,守国内的可能大。正大要傻了,等5年。

全部讨论

2019-01-19 13:43

正大伊马替尼GIST推广确实被告了,五年没有在此领域推广,不过去年GIST适应症申报成功了,但一致性评价却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