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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问题,是有些责任必须要自己负责,不是说有事就是别人的责任,别人要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甚至7天还可以退货!还想怎样?标识了要耍赖的也会说自己没看到,自己不认识字?就如鱼汤不能游泳危险,这tm就是常识,可有人还去游,死了说别人没围蔽,有围蔽又说不够高!这社会就没公序良知?人与人就剩下无赖!买牛奶生产日期必看也是常识,非要说不标识,还为何低价,他们不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吗?还是他们觉得根本天上只为他一个人掉馅饼?
卖家还要考虑那家一月可不可以喝完?还要考虑一家人只是一个人喝?还要考虑不能几家人一起拼三箱牛奶?还需考虑下临期了不好意思送人?那末,是不是要考虑一下那买家是不是喝了牛奶拉肚子的?进而再考虑考虑买家只有两只手如何把三箱牛奶搬回家?如果买家是个小姐姐她又不够力搬怎么办?好了,后面还有一大串问题接踵而至!一个成语油然升起“杞人忧天”买卖双方都是平等的,自己做出购买的决定,就自己负责如何消费!那怕最后过期扔了也是买家的事情!获得了便宜的价格,还想获得刚出厂的日期!买卖家换位,是否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