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将氢、氨、醇都纳入船舶技术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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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征求《船舶技术规范体系(2024)》(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提出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范围包括液化天然气(LNG)、甲醇、锂电池、氢、氨、燃料电池、燃料重整、液化石油气(LPG)、生物柴油、核能、风能、太阳能、岸电及其他新能源清洁能源的应用。不同类型、尺度、吨位、用途等的船舶相应的应用要求不同。

船舶技术规范清单显示,醇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已经公布。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船舶技术规范体系(2024)》(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更好的发挥船舶技术规范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提高船舶技术规范体系的完备性和引领性,促进我国航运和造船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船舶技术规范体系(2024)》(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sacgc2018@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附件:《船舶技术规范体系(2024)》(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