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索赔案二审胜诉 投资者可积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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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收到中国证件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仁东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且在2021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仁东控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仁东控股(SZ00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