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恒宝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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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国瑞科技恒宝股份均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而公告的内容显示,两家上市公司都是因为涉及“专网通信”业务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明,国瑞科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2020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25,875,443.97 元 , 虚 增 营 业 成 本 185,617,728.60 元 , 虚 增 利 润 总 额40,257,715.37 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58.72%,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49.68%。证监会拟决定,对国瑞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宝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国瑞科技恒宝股份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7月12日之间买入国瑞科技,且在2021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国瑞科技的亏损投资者;于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之间买入恒宝股份,且在2022年9月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恒宝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国瑞科技(SZ300600)$ $恒宝股份(SZ0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