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项目路径(以新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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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典型光伏项目和项目路径

2021年以来,新疆累计纳入建设计划的新能源项目总量达1.79亿千瓦,远超“十三五”同期规模,对电网服务新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新疆电力组织省经研院、地市供电公司成立柔性团队,超前与自治区政府、新能源项目业主沟通,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结合电网规划布局,从站点接纳能力、网架送出能力、路径廊道等方面进行深入比选,开展新能源基地送出规划研究,明确各批次大基地项目送出方案,有效保障大基地项目“并得上、送得出、用得好”。

2023年新增并网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共由8个集团投资,总规模为392万千瓦。其中,仅华电集团就200万千瓦。

重要的公司:

1、粤水电:1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

5月6日,新疆乌什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新疆粤水电乌什一期100MW光储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2、广东能源:4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6月30日,图木舒克粤电瀚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广东能源兵团三师45团4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次并网成功,顺利投入运行。9月12日,项目全容量并网。该项目是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之一,同时也是广东能源集团在新疆区域首个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的大型沙漠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交流侧400MW,直流侧容量为 522.36288MWp。本工程配套建设80MW/160MWh的储能系统。

2、华电新疆: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

6月9日,华电库车5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东端的荒漠戈壁滩上,项目是新疆单体最大的光伏基地,是新疆阿克苏地区打造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6月28日,华电昌吉木垒105万千瓦风光基地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准噶尔盆地戈壁荒漠,是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项目于2022年4月16日开工,总装机105万千瓦,分别为华电木垒四十个井子80万千瓦风电、华电木垒光伏园区25万千瓦光伏项目及30MW/60MWh配套储能。6月30日,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基地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引入光伏治沙及“沙漠土壤化”生态恢复技术,开展风电光伏治沙、防风、固草,系统保护和修复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项目于2022年3月17日开工,总装机100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80万千瓦,光伏项目20万千瓦。9月19日,新疆单体最大光伏基地项目——华电新疆塔城多能互补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并网发电。该项目一期5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20日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国家第二批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总装机100万千瓦,分两期建设,每期50万千瓦。一期选用650Wp/655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一座220kV汇集站,配套建设50MW/100MWh的储能设备;二期选用550Wp/555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配套建设55MW/110MWh的储能设备。

3、湖北能源:1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5月31日,湖北能源双河新能源公司投资的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90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首次并网发电成功;6月28日,该项目全容量并网!

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90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0千伏升压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储能工程和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4、中石油:2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3月31日,由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投资的新疆尉犁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一次性并网成功。该项目为尉犁县最大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00兆瓦,项目采用650瓦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5月31日,由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投资的新疆且末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顺利并网发电。

该项目位于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这是中国第一大沙漠、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中心建成的首个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属光伏治沙生态项目。项目占地3916亩,装机容量10万千瓦,配有储能装置。

5、华能集团:45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8月24日,华能阿合雅镇7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一期45万千瓦光伏正式并网投运。该项目是阿克苏地区单体规模最大光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通过在光伏电站侧配置储能系统。6、中核集团:45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

8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5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次性并网发电成功。新华精河县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五台工业园区内,项目横跨精河县与博乐市相邻地界,场区呈戈壁荒漠景观。项目于2022年7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规模50兆瓦。

9月10日,由中核集团下属的新华发电投资的新华发电奥依塔克120万千瓦项目一期40万千瓦发电单元全容量成功并网。项目位于奥依塔克镇江西工业园区内,是目前新疆克州单体容量最大的光储一体化项目,同时也是新疆第二大电化学储能电站。作为“光伏+石漠化治理”典型,该项目有效开发了当地土地价值,通过对土地的综合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7、中能建:12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9月14日,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中能建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2万千瓦)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新疆石河子市,一期用地约4060亩,规划光伏发电总容量交流侧12万千瓦,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升压站。项目于今年6月15日开工后,历时90天顺利实现首批并网发电目标。8、国家电投:1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

10月12日,国家电投和硕县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储能项目、国综能源和硕县50兆瓦光伏和储能设施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国家电投和硕县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5亿元,属于巴州地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据悉,该光伏发电站通过220千伏新沛变电站进入国家电网巴州主网。

国综能源和硕县50兆瓦光伏和储能设施项目作为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清单,该项目的顺利并网,有助于推进国家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部署落。

项目路径:

01基础保障任务路径

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加快构建自治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操作指引,明确新能源项目建设7条推进路径,分别是:基础保障任务路径、煤电挖潜改造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新增负荷消纳路径、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多能互补协同路径、关联产业互补路径。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明确,国家不再下达年度建设指标,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多元保障机制。保障性并网项目是自治区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任务,需新增的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规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保障性并网项目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所在地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为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人。

(三)本路径项目建设如何开展?

各地(州、市)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目标导向和权责一致原则,在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合理利用率前提下,结合各地用电需求、电网网架结构、新能源消纳和调峰能力及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等测算确定,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保障并网。企业通过竞争性配置取得项目建设规模,开展项目建设。

02煤电挖潜改造路径

(一)什么是煤电挖潜改造路径?煤电挖潜改造路径是现有煤电企业通过在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或将自备机组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等方式,增加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二)国家有什么政策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明确,各地在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过程中,需统筹考虑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实现“三改”联动。同时,要合理安排机组改造时序,保证本地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三)本路径项目建设如何开展?

一是根据新能源与煤电机组等效出力情况,对计划实施灵活性改造的公用机组,按照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新增调峰能力的1.5倍,配置新能源规模。单个煤电机组规模较小的企业可通过联合体形式计算灵活性改造规模。

规模计算小贴士:配置新能源规模=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能力×1.5,如:30万千瓦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后,新增机组规模25%的调峰能力,配置新能源规模=30×25%×1.5=11万千瓦(新能源规模四舍五入取整,下同)。

二是对主动将燃煤自备机组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的企业,按照燃煤自备机组规模的1.5倍配置新能源规模。自备机组转为公用电源后,实施灵活性改造的,按公用机组灵活性改造标准,继续给予新能源规模配置。

规模计算小贴士:配置新能源规模=转为公用调峰电源机组规模×1.5+继续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能力×1.5,如:30万千瓦自备煤电机组转为公用调峰电源,可配置新能源规模=30×1.5=45万千瓦;继续实施灵活性改造后新增机组规模25%的调峰能力,配置新能源规模=30×25%×1.5=11万千瓦。合计可配置新能源规模45+11=56万千瓦。

温馨提示:通过煤电挖潜改造路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主体应为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自备机组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的企业,不得转让新能源建设规模。申报配建新能源项目前,企业需提出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国网年度机组检修安排,开展灵活性改造方案评估,印发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计划。或企业提出燃煤自备机组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的转型方案,明确转为公用电源的时间、电网接入方式等事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商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确认转型方案。

03配套储能推进路径

(一)什么是配套储能推进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等方式,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二)国家有什么政策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明确,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按照20%(时长4小时)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的优先并网;自建合建调峰和储能能力按照“企业承诺、政府备案、过程核查、假一罚二”的原则进行确定。

(三)本路径项目建设如何开展?

一是结合自治区电网消纳实际,对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光伏与储热型光热发电以9∶1规模配建。

规模计算小贴士:配置新能源规模=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规模×4,如:建设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4小时时长)储能规模,可配置新能源规模=10×4=40万千瓦;建设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可配置90万千瓦光伏项目。

二是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和退役,新增规模为新建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规模的4倍,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规模计算小贴士:可建设风电规模=改造或退役风电规模+新建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规模×4,如:改造或退役10万千瓦风电场,同时新建1万千瓦/4万千瓦时(4小时时长)储能规模,可配置新能源规模=10+1×4=14万千瓦。

温馨提示:储能项目或储热型光热发电项目应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投资建设服务一定区域的集中式储能项目,且项目规模不小于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4小时储能时长)的,允许以第三方辅助服务、租赁等方式,供其他企业按储能规模的4倍配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

04新增负荷消纳路径

(一)什么是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是以企业或增量配电网等相对独立供电区域内新增负荷作为灵活调节能力,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二)国家有什么政策要求?

国家《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明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积极组织相关电源、电网、用电企业及咨询机构开展项目及实施方案的分类组织、研究论证、评估筛选、编制报送、建设实施等工作”。相关项目经组织评估筛选后,列入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名单。

(三)本路径项目建设如何开展?

按照新增负荷的1.5倍配置新能源建设规模,并配建一定比例、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规模。

温馨提示:此类新能源项目原则上不向大电网送电,电网有调度需求时,经项目单位与电网协商同意后,按电网调度要求执行。与新增负荷配建的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各时段最大发电量不得高于新增负荷最大用电量加储能规模瞬时可储电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已供电或已正式同意用电报装的项目,不再作为新增负荷。不得以尚未开工建设负荷匹配新能源规模。新增负荷必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建设程序开工建设后,方可申请配置新增新能源规模。

05自备绿电保障路径

(一)什么是自备绿电保障路径?

自备绿电保障路径是以硅基新材料企业为重点,鼓励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主动压减自发自用燃煤电量,推动燃煤自备机组参照公用机组逐年压减利用小时数。对压减燃煤自备电量成效明显的,支持企业按照多能互补模式建设绿电自备项目,最大程度实现用能需求绿电替代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途径。

(二)国家有什么政策要求?

本路径执行国家《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三)本路径项目建设如何开展?

企业压减的自发自用燃煤电量,由企业自主承诺,并在燃煤自备机组发电端安装相应计量仪确定,由地(州、市)电网公司负责核实。可配置新能源规模=自备机组规模×(暂定6000小时上限值-承诺压减后的年利用小时数)/暂定上限值。

06多能互补协同路径

(一)什么是多能互补协同路径?

多能互补协同路径是企业通过整合一定区域内风光水火储资源,实现多能互补,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二)国家有什么政策要求?

本路径执行国家《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三)本路径项目建设如何开展?

一是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具有较强调节性水电站和其他储能设施调节能力,按水电站新增调峰能力等比例配建新能源规模,在不增加系统调峰压力前提下,提高新能源利用率。

规模计算小贴士:配置新能源规模=原有水电项目通过技改等方式新增调峰能力。

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由项目所在地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招标确定的项目投资主体,在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推进全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新能源项目配套规模。

规模计算小贴士:投资主体在按时向所在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开发计划、项目按地州要求推进前期及开工建设进度的承诺后,配套5万千瓦的新能源规模。项目在2.5年内完成相应前期工作,经核准开工建设后,配套10万千瓦的新能源规模。之后每年项目年度实际投资量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时,配套10万千瓦的新能源规模。

温馨提示:配套的新能源规模应在抽水蓄能项目所在地(州、市)范围内建设,需按新能源规模的20%配建不低于2小时时长的储能规模。项目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办理后未经项目许可部门同意,不得更换项目业主或变更股权结构。对违规企业,由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取消对应项目开发权,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十四五”期间不得参与自治区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如投资主体在项目核准后6年未建成投产,纳入企业失信名单。

三是鼓励在大电网延伸困难的偏远、边境独立供电区域,新建风光储一体化新能源供电项目,满足区域电力需求。对建设相关新能源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允许在疆内其他区域等规模建设新能源项目,按项目建设规模的20%配套建设不低于2小时时长的储能规模。

07关联产业互补路径

(一)什么是关联产业互补路径?

关联产业互补路径是利用戈壁、沙漠、荒漠,建设与治沙、农业、畜牧业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依托治沙、农业、畜牧业项目消纳,不向大电网送电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途径。

(二)国家有什么政策要求?本路径执行国家《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三)本路径项目建设如何开展?

对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5倍的光伏项目。规模计算小贴士:配置新能源规模=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规模×5,如:建设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4小时时长)储能规模,可配置新能源规模=10×5=50万千瓦。

温馨提示:

一是本操作指引为试行,将根据国家新出台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修订。同时,根据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布局推进情况,结合电网可承受情况及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效率提高、系统调峰能力提高等,对7种实现路径中相关条件和储能配建比例等有序调整,确保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第(一)条路径中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光伏(向大电网送电)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风电项目由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第(二)(三)(四)(五)(六)条路径中项目,为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方式建设的市场化并网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中“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精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组织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政策、技术和安全等要求论证,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自治区项目名单后,统一由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第(七)条路径中项目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由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

三是各地(州、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4号)要求,不得向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投资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投资转嫁给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或向其分摊费用,不得强行要求可再生能源企业在获取项目配置资格的同时对当地其他产业项目进行投资,不得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任何无直接关系的项目捆绑安排,不得强行从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取收益用于其他用途。

四是配建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单个建设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配建规模在6兆瓦以下的分散式风电或分布式光伏,按实际测算规模建设。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储能、新增负荷与新能源项目应同步建成投用,相关项目距离应符合电网安全要求。配套储能容量和相关技术指标在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不低于核准(备案)文件要求。

五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按月调度机制。及时梳理掌握各地推荐上报的新能源储备项目(项目前期工作成熟),按季组织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相关咨询机构评估筛选,并将筛选情况及时反馈各地发展改革委,供开展工作参考。各地发展改革委按以上路径完成核准(备案)的新能源项目,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核准(备案)情况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按规定录入相关项目库。每月5日前将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通过相关项目库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直至项目建成(并网)发电。

典型的项目:

1、深能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新疆首个离网式光伏制绿氢综合应用项目。

总投资1.68亿元,占地270亩。分光伏、加氢制氢站和氢能应用三个部分。光伏年发电量1110万千瓦时,每天可绿电制氢470千克,年产绿氢169吨。项目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光伏)制氢储氢,再到下游氢能终端应用”积累工程技术经验和经济运行数据,为新疆探索氢能产业发展及编制政策依据提供一个真实全面的科研应用场景,在新疆实现氢能源网荷储深度协同,促进自治区氢能与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发展。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的40万千瓦光伏项目

2023年12月10日,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的40万千瓦光伏项目顺利接入新疆电网运行,至此,国家下达新疆的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全部并网。

3、“中国风谷”达坂城的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基地,一排排巨大的白色风车矗立在广袤的戈壁上,这是新疆首个“风光火储”多能互补清洁能源项目,每年可新增绿电约25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约8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10万吨。同时,该项目发展光伏治沙、防风、固草,系统保护和修复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4、和田地区(含兵团)完工并网集中式光伏电站有24座,总装机容量279万千瓦。12月11日,国家电投洛浦县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洛浦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地区光伏产业园区互补基地的8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投入生产。洛浦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由国家电投投资建设,是建设在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带的大型自治区重大光伏基地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24.4亿元,项目占地11500亩,储能设备选用40个2.5兆瓦变流升压集装箱,80个容量为5兆瓦时储能集装箱,是和田地区目前最大的储能配套光伏项目。国家电投洛浦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运行周期为25年,将累计发电超150亿度,共计减少1300余万吨碳排放。

5、园区低碳转型路径。由园区申报并明确园区内新落地产业项目年度新增用电规模中绿电需求量、新能源项目建设主体等内容,新能源项目所发电量全部由新增负荷项目进行消纳。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光伏项目,规划新建10万千瓦光伏发电站,同时配套1万千瓦/2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设施,首年发电量约1.5亿千瓦时。该项目采取产业园区低碳转型路径,对应负荷园区为阿瓦提工业园区,新增负荷项目包括阿瓦提宝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忠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苏嵘纺织有限公司、新疆舜馨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阿克苏普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新上纺织生产线项目;新能源项目所发电量全部由新增负荷项目进行消纳。需要强调的事项:储能配置规模10%、2小时以上;新能源所生产电量全部由园区新增负荷消纳,负荷退出后园区应及时增补等量新负荷保障新能源正常生产。

6、新能源规模化制氢路径。通过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所发电量由制氢项目消纳;制1万吨氢气需配置规模15万千瓦光伏。如:库车年产2万吨绿氢示范项目,总投资29.62亿元,项目拟新建装机容量3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6.18亿千瓦时的光伏电站,年产能2万吨的电解水制氢厂,储氢规模约21万标立方的储氢球罐,输氢能力2.8万标立方每小时的输氢管线及配套输变电等设施;2023年8月30日,项目正式投产,预计年产1.5-1.6万吨,未满负荷生产,所产绿氢全部由中石化塔河炼化公司自行消纳。需要强调的事项:1.氢生产项目与新能源项目为同一主体;2.电网消纳部分按20%、2小时配套储能(电网消纳部分为奖励部分,未按政策要求建成的光伏氢项目不给予上网光伏规模奖励);3.项目生产的绿氢须考虑下游应用场景,形成产业链闭环。

7、共享储能路径。通过谷时在公网上充电,峰时向公网送电,获得电价差。如:乌什县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总投资44.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4.5亿元,主要建设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磷酸铁电池储能和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压缩空气储能;该项目为光伏园区配套储能电站工程,项目用地规模35.2526公顷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30日前开工,计划2024年12月30日前建成投产。需要强调的事项:共享储能项目不配置新能源装机规模;储能规模不小于5万千瓦/20千瓦时(4小时);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不含租赁部分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