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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或投关负责人,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了章峰董事长以个人名义向疫区医院定向捐赠100万元,但是支付方却是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我们想了解下,这笔捐款章总是否转至上市公司,章总与上市公司的互相划转属于关联交易,是否履行相应上市公司程序?

董秘回答:

您好!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公告》中,明确说明系公司向湖北省疫情防治医院定向捐赠100万元。因其事发春节假期中,微信自媒体的短讯文字表述不准确,请以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为准。捐赠款100万和捐赠物质是事实,并且已经到位、发挥抗疫效果。公司将一如既往履行社会职责,继续关注支持防疫进展。同时已责成相关部门对微信短讯进行更正,对给部分投资者造成的误解表示致歉,并将在今后加强对媒体信息管控,确保准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