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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误导投资者收监管函、警示函,公司股价历经涨停、跌停
2024年4月19日晚,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或“公司”)因前一天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存在误导性陈述,连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李亚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75号)。在此之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当日涨幅分别在7.90%、4.88%、9.99%。万丰奥威被爆误导性陈述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跌停,二级市场反应剧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4年4月19日当日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2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