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占用公司资金近30亿 *ST天马遭深交所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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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认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天马”)存在违规行为,*ST天马及相关当事人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实控人徐茂栋被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此,*ST天马在随后公告中表示,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向投资者作出相关说明并致以诚挚的道歉。

从深交所的公告内容看,*ST天马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ST天马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时任董事长徐茂栋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商业实质存疑交易、应收款项、违规借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ST天马资金合计29.50亿元,占*ST天马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54%。截至2019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余额27.50亿元,占*ST天马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5.6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上市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间,未经*ST天马审议程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自身债务以*ST天马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合计3.60亿元,占*ST天马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34%。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3.30亿元,占*ST天马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

三、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4月,*ST天马年审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天马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主要涉及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对投资基金的合并审计工作、投资款的商业实质以及已撤销并收回的投资款的商业实质等事项,该等事项对*ST天马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影响,且部分事项事后查实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ST天马资金,情节严重。

基于上述情况,深交所决定对*ST天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时任董事长徐茂栋,董事、时任董事长傅淼,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陶振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外,深交所还公开认定上述人员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ST天马在随后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完成目前仍担任公司董事的徐茂栋和傅淼的董事离职手续办理。

深交所的上述处分公告,不免让相关投资者联想起*ST天马去年的被调查事件。2018年4月27日,*ST天马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茂栋先生因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买入*ST天马,并且在2018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造成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从*ST天马最近发布的立案调查事项进展看,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不过,随着本次深交所处分公告的下达,*ST天马被调查的案件进展或将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