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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金色阳光ovu: 如果是同一件事情,不会再次立案。而且立案的原因写得是“其它信息披露违规”,与第一次处罚原因“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明显不同。//@金色阳光ovu:回复@卡卡兔兔:还是同一回事。证监会已把案件移交厦门局调查。今天刚打电话问厦门局。调查多久和结果未知。
引用:
2024-06-17 16:11
$盛屯矿业(SH600711)$ 今天仔细看了盛屯两次处罚的内容,发现今年4月份第一次处罚是因为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处理人是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而第二次立案处罚的内容是其它信息披露违规,处理人则是中国证监会。两次处罚信息的区别说明这次立案调查的内容不是上次处罚的内容,应该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