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以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遵守大股东的义务,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上证50(SH000016)$ $沪深300(SH000300)$ $上证指数(SH000001)$
有些大股东简直清仓式的减持,巴不得一口气把公司卖掉
股权质押可以吗?
意思就是可以通过融券减持??
估计现在想上市的更少了,已经没有太多油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