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查到了该信息还不知道
机关有这情况,没有正式行文下达,但要求这么做。有点类似于窗口指导的意思。
我当时也觉得他们不至于犯这种错误,所以认为2号文件是假的。然后想想,这份文件本来是内部看的,所以才过于随意了。
我是这样理解的,北京荣达是19年4月注销的,在这之前19年1-3月有业务往来。最开始我觉得2号的文件假,有一部分原因是北京荣达。现在我倾向于2号是真的,统计近三年,19年属于近三年,就是人懒或者粗心。
2号这个北京荣达公司己经注销快三年了,为什么还要了解这家公司的信息?
12.2号的是真的 12.8号没盖章的来历不明?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