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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SH600518)$
康美是否退市?请看法律规定:


声明:韩友维律师原创,不得转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第四条对重大违法又进一步进行明确:即上市公司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韩友维律师认为:退市的可能性极大。理由:一是证监会已认定康美违法的性质极其严重,且已经被行政处罚。二是证监会同时将康美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来作出有罪判决的可能性极大。这两条退市标准,康美都已触及。


据此判断,康美退市的可能性极大。只不过目前退市的决定权由交易所决定,并不是证监会决定。我们律师团队将密切关注交易所的公告,同时继续受理股民维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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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23:27

如何委托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