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Android转发:0回复:1喜欢:0
$泰和科技(SZ300801)$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友维律师提示投资者,误导性陈述通常会引发股价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根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期间受损投资者可维权索赔。韩友维律师团队将从今天起开始征集泰和科技维权索赔投资者,征集范围是:凡在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之间买入,且在2月9日(含当日)收盘后仍持有泰和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全部讨论

2020-03-16 10:56

“新冠防疫概念股”泰和科技曾披露公告称,拟将过氧乙酸等加入经营范围,另外还曾表示“目前消毒剂类产品正常开工,主要产品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可用于环境消毒工作”。

以上就是所谓的罪状。
公司说,我准备增加生产某某产品,有什么问题?这也违法?
难道说他生产的苯扎氯铵和次氯酸钠,不可以用作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