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依据本办法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起//@Brandon07:回复@蓝色旋风88:你发的不是规定,是证监会的立法说明,网页链接证监会也是部委,他的发文规定都是很严谨,不会这么笼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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