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董办干过,这么说吧,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一般是指这个是还没达到披露条件,但是也没否认这个事;不存在这个事,就把可能性完全否决了,因为如果后续突然披露有,那就与前述披露信息不符,会被监管。
习酒借壳以公告为准,西凤、郎酒借壳没这事
董秘用心良苦啊,用排除法
思路刁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