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投机彭先生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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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关注这一条就足够了
1、买方是行政机构(这个是关键—The term ‘‘executive agency’’ has the meaning given the term ‘‘Executive agency’’ in section 105 of title 5 , United States Code.)
2、不能直接购买关注公司的产品与服务
3、不能间接购买关注公司的产品与服务生成的产品与服务
是不是关注这一条就足够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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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算是说对了,美国保险,与美大药厂,那可不只是密切。
返利(rebate)制度的存在,保险-PBM-药企形成了强大的药品“价格同盟”。通过PBM的返利分成,保险实际承担的报销金额得到有效降低,从而更容易接受对高价药的报销。而美国的患者则需要参与保险计划才可获得一定比例报销,否则便需要自费承担高昂的药品价格。
从这里可以看出,美新药市场全球最大最强,玩的是高举高打,一时很难破解,市场最大,价格最高,FDA认证的含金量,这是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所以,全球各地的新药趋之若鹜,争相进入美市场,这没办法,资本都是利润最大化。
而跨国大药企,玩的就不是研发,大药厂经常直接购买有潜力的管线,或者直接从Biotech购买成药,再通过自己强悍的全球商业推广能力,把药推向全球,赚取超暴利,商业推广能力才是大药厂的门槛,不是说研发出一款好药,就一定能赚取暴利的,那绝对是想多了,事实情况也确实如此,中国近年很多新药都是直接与美大药厂合作,要么直接卖断,要么大药厂负责全球商业推广,一起分成,大药厂背后有复杂利益链,你可以把它看作全球推广渠道的垄断,以及进入美国市场的准入关口,商业化耗资远超研发,而且很多事情已不是医药层面的事情,这是一个完整而又密不透风的链条,从这里大概能预计,自建商业推广团队,尤其是中国的公司,像百济,后期如果真发展到一定程度,若还没融合进那些利益链,或者不被利益链信任,它的麻烦恐怕不是药明这种级别。
所以在大药厂看来,药明这种研发制造公司,真心不是一盘菜啊,倒不是说鄙视它,而是确实不是一个层面的,别人的玩的是万佛朝宗,殊途同归,你药再好,想的也是到我这卖,想到我这卖,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找那几个固定的代理人(大药厂),最后大头利润还是我的,跳过这些代理人,有的是办法整你。美国的医疗资本集团,那可是跟美犹太金融资本、美军工复合体一个级别的存在!
由此可判断,药明这个议案的事儿,最后大概率也是不了了之,或者雷声大雨点小,一方面确实是维护大药厂利益链条的一员,新药上的越快,越多,大药厂赚的越多,新药上市,时间就是金钱,另一方面,刚说了,真不是多大的一盘菜,有人说了,既然这么不重要,那不是更可以随便整?但是,为什么不反过来说,恰恰因为别人真没把你当一个级别玩家,你可以轻松踩死一只蚂蚁,也没见你没事盯着蚂蚁踩个没完,对不对?针对你没多大好处,还有坏处,影响美生物医药的领先地位,没足够利益的事,美是不会干的,所谓反中是美政治正确,但归根结底,还不是利益闹的?你可以认为美疯狂,但你若认为美国人傻,那就错了。

其实美国医保和我们国内不同,商业保险为主,联邦医保主要针对残疾人和65岁以上老人,范围大概影响药明20%的美国营收

肯定不属于

那就没啥大问题。

商业保险肯定不属于联邦机构吧?

那限制医保就是指联邦医保不包括商业保险吗

美国的关键药物供应链安全主要聚焦过了专利期的仿制药。
其实他们搞过几次调研,对中国没有什么依赖。
相反反而对印度有依赖。
这也是为何最近印度爆出合规问题之后,美国开始闹药荒。$药明康德(SH603259)$ $凯莱英(SZ002821)$ $康龙化成(SZ300759)$

美国zf没权力限制商业保险的

嗯如果按美国法典第5编第105条定义,只包括行政机构,不过这条对于是否包含医保有争议,需要等听证会明确

这个点目前也有争议,等听证会明确这块模糊区域吧,目前从cbo预算报告,biocentury最新说辞,都是不纳入医保,不放心的其实可以订量测算一下医保占营收比例,我之前看的数据毛估估在20%,也就这样了,最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