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有小恙,如何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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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雪友在买保险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些健康核保方面的问题,比如:有乙肝大小三阳、胆囊息肉、甲状腺结节等,这都非常常见。但是在购买网销保险产品的时候,就会成为一个障碍。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处理呢?


一、网销产品大部分还没有智能核保系统

保险是一个大数法则的金融产品,也就是投保人在相同风险条件下,支付相同的保费,当风险条件变了,保费自然也应该不同。

反应到实际中,就是一个标准体的健康的人购买保险是标准费率,一个亚健康的人购买保险,就要根据风险的变化增加保费,核保中称之为:次标体加费。

正因为每个人的健康状态有差异,所以买保险需要健康核保,根据核保结果判断费率标准。不过现在的网销产品,大部分是基于标准体制定的免体检保额和费率。但是现实中,有些人的身体是非标准的,互联网保险对人的非标准体一般无法进行精准核保,尤其无法判断在哪里做的体检,这个体检结果是否真实有效,数据是多少,是否准确,所以就无法进行核保判断,给出核保结论,本来简单的问题变复杂了。所以网销保险一刀切的干掉,不符合标准体的,都无法购买。这么做简单粗暴,但是来的直接有效,节约成本。

现在大部分的网销产品都没有智能核保,平安健康险在平安e生保2017版上做了第一次的智能核保尝试,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是也是一种进步。


二、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是投、被保险人的义务

如实告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不履行义务也会有对应的罚则,分为四种情况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4、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三、不可抗辩条款

也称为:禁言条款,不可争议条款

按照新《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合同签订未满两年,依据新《保险法》第16条

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不可抗辩条款是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条款。

例外:

不可抗辩条款一般仅限于保单有效性的争议,旨在禁止因投保人欺诈、隐匿或重大误述而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该规则也有例外情况,在欺诈性冒名顶替、缺乏可保利益、蓄意谋杀被保险人等情况下,即使争议期结束,保险人也可提出抗辩。一般来说,保险人基于以下几种事由所提出的抗辩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拘束:

(1)在不可抗辩期间发生事故的,解除权不因不可抗辩期间的届满而消灭,保险人仍可以告知义务有瑕疵而解除合同。英美立法一般规定“本契约自成立日起经过一年以后,订为不可争,但以被保险人未亡为条件”以防止投保人或受益人可能进行的规避。

(2)未缴纳保险费的情形,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

(3)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以防止利用生命赌博和道德危险因素。因此,保险利益的争辩不在此规则的调整范围内。

(4)此规则虽适用一般的欺诈行为,但特别严重的欺诈行为仍可能使合同无效,如冒充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等行为。

在保险实务中,不可抗辩条款主要存在于具有长期性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


四、身体小恙的投保方式

1、利用不可抗辩条款的对赌方式

首先,我们说的是健康状况有小的问题,绝不是大的问题,不是教大家隐瞒身体的健康隐患,只是因为这些小问题,可能在线下投保中仍然是不会造成次标体加费的,但是会要求体检或者提交检查结果的核保要求,不适用于足以影响保费变化的健康问题,这是前提。

问题比较小,但是在网销产品中依然被一刀切的拒绝投保,这个时候为了便利,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家族病史等因素,可以进行对赌式投保,因为很多网销保险产品在健康告知时候要求全部是,或者全部否的填写,无法说明个别健康小恙。

这样投保通过,是一种对赌状态,就是保单生效2年内不会发生理赔,是利用不可抗辩条款的投保行为。一旦2年内出险,则自己承担对应后果,可能的后果就是上述说明的: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在2年后出险,基本不会影响理赔。注意,我们仍然强调这个行为的前提是不足以影响保费变化的小恙问题。


2、多家同时投保的线下投保操作

对于有病史,或者之前住院治疗过的被保险人,或者身体健康情况比较糟糕,上述方案是不适合的,那么应该如何操作呢?

建议:选择几家保险公司一起投保,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然后根据不同公司的核保结果进行筛选,如果核保结果都很好,那么选择自己最满意的公司和产品,如果各个保险公司核保结果不一样,那么优先选择核保结果好的,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客户利益最大化。

举例来说,同时投保同方全球和华夏人寿两家公司产品购买重疾险,同方全球出了核保结果,针对客户甲状腺结节病史,免责甲状腺原位癌和甲状腺癌:华夏人寿的核保结果直接延期,也就是暂时不予承保。

这样客户就可以直接选择同方,而不用担心华夏延期承保对自己的影响。

投保的时候同时提交的,那么在投保单如实告知一项内容“你是否在投保其他保险公司产品是被加费、除外、延期或者拒保”勾选否,因为同时提交的,确实没有以上情况,但是如果先买一家公司,一旦被加费、除外、延期或者拒保,那么以后购买其他公司就需要如实告知,更容易对核保结果有影响!

不同保险公司经常对同一个客户会有不同的核保结论,这样可以可以选择核保结果最好的公司来选择。


五、线下健康险推荐:

医疗险:永安乐健一生,太平人寿康悦医疗

重疾险:华夏人寿健康人生2016(常青树),同方人寿康建一生重疾,泰康人寿乐安康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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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3 08:29

2018-01-13 07:56

丘总,平安一生报,再发生理赔时总什么手段来考察投保人之前的身体状况?各大医院调查医疗,医保处查资料?

2018-01-13 07:33

丘总,按你说的这种,如果医院检查后,医生只是说存在强直性脊柱炎的可能性,但没有确诊。如果这期间去投保,要跟保险公司说明这些不适吗?如果投保了,以后发生理赔,会不会被定性为骗保或者欺诈啊?谢谢

2018-01-12 16:40

如果有小于1cm的甲状腺结节,都算是小恙范围内吧?这个问题不要说2年后,10年后都未必会造成什么问题,丘总觉得那这个对赌会有问题吗?

2017-11-02 17:31

利用不可抗辩条款的对赌方式

2017-03-04 18:01

2017-03-0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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