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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兴业银行股价在尾盘集合竞价中被买到涨停,事后核查是其流通股东所为,并给与了停止六个月交易的处罚。
我很纳闷,这家股东的钱是非法而来还是购买兴业银行的股票有不当之处?或者是集合竞价交易属于违规?不论哪种似乎都没有违背了交易规则,为什么给与处罚?
类似这样的事情其实最常见的是开盘集合竞价一字涨停或者开盘集合竞价一字跌停,从来没有见过处罚,而偏偏这笔交易给予了处罚,背后的处罚逻辑究竟是什么?
有数据君推证这家公司是为了年终财务数据避免投资形成的账面损失,所以,这样的操作就涉嫌不当,我要说的是,股价持续下跌就如被人QJ,难道被QJ的人就不能采取些自救的办法用来对抗吗?
这如果是被处罚的理由,那么这种监管是否就是拉偏架?A股类似的拉偏架监管也出现过,至少部分监管政策利好空头而不友好与多头。
2015年发生多次股灾之后,曾经鼓励实业资本进入市场,那么兴业银行的这家流通股东是否也属于投资资本市场行为?若是,那么为什么被亏损后不能够采取些自救的行为呢?
不用去杜撰这家股东如此操作的背后目的,只需要断定这样的交易是否合规,监管要干的只是这个判定而不是去臆测是否还有其它目的,即便有,那是其它程序该监管的,任何买卖都是有目的的,其它的目的如果真违法,也该由相应的法律法规去惩处,上交所有什么权力对合规的交易进行处罚?
交易所监管的是公平交易,如果说交易规则有漏洞,也是修改交易规则的问题,何来拿正常的交易开刀?因此,需要上交所对该笔交易的合规性进一步给出解释,究竟这笔交易违规还是不违规?若违规,违规在何处?若不违规,请不要在市场当中充当干扰市场稳定的角色。@胡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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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8:52

上交所应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