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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清洁能源(00579)$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布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以下是公告的核心内容:
1. 财务摘要:
- 2023年度,本集团收入为人民币20,446.0百万元,比去年增加2.08%。
- 2023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溢利为人民币3,057.6百万元,比去年增加7.60%。
- 2023年度,本公司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人民币37.09分。
2. 末期股息:
- 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的末期普通股股息每股人民币13.98分(含税),合计人民币1,152.6百万元。
3. 业绩摘要:
- 2023年度,本集团的经营溢利为人民币5,187.9百万元,较2022年的人民币5,170.9百万元略有增加。
- 2023年度,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为人民币4,143.8百万元,较2022年的人民币3,843.5百万元增加7.81%。
- 2023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人民币3,057.6百万元,较2022年的人民币2,841.7百万元增加7.60%。
4. 财务状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594.4百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9,073.7百万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4,520.7百万元。
- 2023年度,本集团的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9,811.8百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2,211.2百万元,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399.4百万元。
5. 其他重要事项:
- 本公司在2023年完成了多期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资金需求。
- 本公司在2023年收购了多家公司,以扩大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业务。
- 本公司在2023年成立了多家子公司,以进一步发展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业务。
6. 风险因素及风险管理:
- 本公司面临宏观经济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并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7. 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并计划在2024年7月31日或前后派付。
8. 本公司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并采纳了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9. 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对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核对,但未发表意见或鉴证结论。
10.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载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2023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