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凯迪生态、长城影视、龙力生物、ST利源(利源精制)、退市鹏B(鹏起科技)、康尼机电投资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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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律师团队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致:18⑥.108.104.6⑦。

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索赔依据

2020年8月1日,惠而浦(600983)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

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7日期间买入惠而浦(600983)股票,并在2017年7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索赔依据

2020年5月13日,凯迪退凯迪生态,000939)公告,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5.88亿元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与关联方之间2.94亿元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四、未按规定披露约1.3亿元的关联交易;

五、未按规定披露8121.92万元重大债务违约情况;

六、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凯迪退凯迪生态,000939)股票,并在2019年5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索赔依据

2021年12月1日,长城退长城影视,002071)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对外担保未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二、重大诉讼未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20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长城退长城影视,002071)股票,并在2020年4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索赔依据

 

2021年1月13日,龙力退(龙力生物,002604)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龙力生物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里银行存款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二、龙力生物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中披露的对外借款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借款本金累计虚减983546万元、与借款相关的融资费用累计虚减66980.81万元;

三、2016年至2018年,龙力生物未按照规定履行218600万元担保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部分担保事项也未按照规定在2015年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6年年度、2017年半年度、2017年年度、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自2017年12月起,龙力生物涉及大量诉讼、仲裁案件,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284327.56万元;

五、擅自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2015年度、2016年半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16年4月23日至2018年1月12日期间买入龙力退(龙力生物,002604)股票,并在2018年1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索赔依据

第一段:2020年7月30日,*ST利源(利源精制,002501)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利源精制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二、利源精制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三、利源精制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违约情况;

四、利源精制未及时披露轨道车辆整车样车试制进展情况;

五、利源精制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化情况;

六、利源精制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抵押查封情况。

第二段:2021年5月27日,*ST利源(利源精制,002501)公告,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证调查字 2021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第一段:于2012年2月2日至2018年7月28日期间买入*ST利源(利源精制,002501)股票,并在2018年7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第二段:于2021年5月27日之前买入*ST利源(利源精制,002501)股票,并且在2021年5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索赔依据

2020年5月9日,退市鹏B(900907,曾用名:鹏起科技,600614)公告,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于2020年5月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20-1-012号、沪证调查字2020-1-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进行立案调查。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20年5月9日之前买入退市鹏B(900907,曾用名:鹏起科技,600614)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索赔依据

2021年7月31日,康尼机电(603111)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康尼机电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康尼机电息披露违法的情况。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期间买入康尼机电(603111)股票,并在2018年8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全部讨论

用户27198889262022-08-30 09:17

请电联。

用户27198889262022-08-30 09:17

请电致186、、108、、104、、67。其他评论与本所本团队无关,谨防上当受骗。

无心任逍遥2022-08-13 21:17

讨论已被 用户2719888926 删除

用户57576148512022-08-13 15:50

讨论已被 用户2719888926 删除

用户57576148512022-08-13 15:49

讨论已被 用户2719888926 删除

樟桑桑2022-08-04 12:20

向哪里提起索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