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股份在自家人之间内转,后面减持可能不需要公告?后面大股东套现无约束?是不是这样呢?
这对以后资产注入重组有影响吗?谢谢
1,孙忠义 + 蔡晶 + 开阳 11 号私募 = 一致行动人
后面若减持必须先预告 (否则股市规则就乱了套)
2,孙忠义一致行动人只是二股东,不影响大股东注资或重组
注,
这样的操作,是孙忠义两公婆财产分割的猜测可能性偏大
(呵呵)
002696 百洋股份
第二大股东孙忠义的老婆蔡晶把477万股,划到老公孙忠义开立的私募基金帐户
这显然是左手交右手。。。表面证供没多大的意思。。。内情我们是不知道的
为了以后减持不用打个税?除非税务局的人是傻子了
两公婆进行财产分割?法律上写谁的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做公证)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