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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锦州港这段想表达的是,过去三十年为了经济发展,我们“灵活变通”的事情太多了。大家习以为常,法不责众,久而久之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现在尺度一紧,妖魔鬼怪就原形毕露。
未来大家会看到更多财务造假的案子,和凭空捏造、无中生有的造假不同,他们更多是在会计确认方式上“投机取巧”。有没有真实货物转移,是不是按规范确认收入,有没有锁价回购之类的抽屉协议,等等。锦州港这个案子引人关注,主要因为是国有股东。
不少事情,国企可以做,民企做就容易踩坑。不是因为国企有多规范,是到国企这就“不用太较真”了。锦州港一样的问题,敢把城投公司都拿出来捋一捋吗?
引用:
2024-06-01 18:40
锦州港财务造假被ST这个事情,其实懂的都懂,大宗商品虚假贸易这事情在国企里面太司空见惯了。这一次对锦州港的定性,信息量太大。
大概19年整治隐性债务后,很多地方国企转向直融,为了做大营收提高融资的合理性,大宗商品贸易成了最好用的办法。一头能迅速上量,不需要太大本金,几个人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