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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SZ000002)$ $中国恒大(03333)$ $融创中国(01918)$ 

价”即,参考合同网签价、银行评估价、涉税评估价。

有客户买了500万元的房子,银行评估价350万元,客户是二套只能贷三成,按老政策可以贷150万元,首付350万元就可以了,但因为“三价”取最低,即以350万元作为贷款依据,还可以批贷105万元,但银行工作人员说“你首付已经付了350万元,相当于已经全款买了,这就没有办法再申请了”。因此,该位购房者不单是贷不到105万元,还直接被拒贷,必须全款购买,如果凑不齐就只能和业主协商解约。

这种情景的出现的几率有多高?那取决于“三低”价在签合同时能不能得到报价?

如果各渠道能提前拿到“三价”,这种事就不会再出现;

如果各渠道不能提前拿到“三价”,那最终的结果还是逼着二套房的价值回归到所谓的“三价”指导价,那谁是各方的利益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