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住房消费”并不是“独家发明”,专家十四年前就指出实施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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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发改委等2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可以看出,刺激消费成为今年重启三驾马车动力的重要手段,但在此类文件中其实并没有提“住房消费”的概念。

3月24日,湖南益阳市弥补了这项“空白”。

当天出台的《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市民合理住房消费。对个人购买市中心城区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的(安置房除外),按缴纳不动产契税的50%对购房人给予补助,房屋销售合同网签、网签合同备案、契税交纳三个时间均须在政策有效期内方可补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从各地政策看,即便是有购房契税补贴,也很少提及“住房消费”的内容。此次益阳的政策明确了住房消费的概念,客观上体现了对此类消费需求鼓励的导向。从实际过程看,很多零售的消费刺激或作用有限,若要真正拉动消费,住房消费的刺激或会成为后续政策的一大亮点。

其实,在去年的1月29日,国家发改委联手工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运输部、商务部等10个国家部委,发布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这个“刺激消费”的大招中没有正面提“住房消费”,只提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租房问题。

所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认为,此次政策是首提“住房消费”概念。而且,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下具有很明确的导向,也是政府拉动消费的一个很重要的政策体现。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个人的住房消费的规定是:当住房用于居住时,如果是租住,其租金计入承租人的消费支出;自住则比照相应市场(租金)价格,以虚拟房租形式计入房屋所有人的最终消费。

但事实上,“住房消费”的提出并不是益阳的“独家发明”。早在2006年,就曾有人称2006年为“住房消费年”。而易宪容当年就提出住房消费何以实现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是民众不愿意消费还是没有能力消费的问题。

易宪容分析了数年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占比后,反问:“看到这样一个诱人的数据,开发商、地方政府及银行哪一家没有推高房价的冲动呢?”

所以,他认为,既然住房价格是地方政府推高的结果,解铃还得系铃人。地方政府有能力推高房价,同样有能力来平抑房价。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通过对土地拍卖、土地规划、住房税收及银行信贷利率来控制房价。

在当时,易宪容还根据彼时北京的一份问卷调查的结果——70%以上的民众认为目前的房价高得离谱,易宪容质疑:房价过高是民众远离住房消费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个问题不解决,住房消费只能是一句空话。如果房价还是这样飚升,那么2006年住房消费从何而来?

十四年过去了,房价已不可同日而语,益阳政府再度希望以“住房消费”刺激楼市,令人不禁产生疑问:地方政府提出这一措施,“组合拳”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