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逛都OK的
86春节过后的一天,妈妈递给我一封信和卡带,他说有个男孩称是我同学送过来的。
信封普通,但有一张心型小贴纸,那个年代想象一下,珍贵的。
我打开,一脸茫然,里边写着:我喜欢了你三年,但我根本不在你的眼里。我马上和妈妈弟弟去美国了,不舍得你,Iyou,我挺难过的。我每周给你写信可以吗?
那个代表love的心是他手滑的。
妈妈不是傻子,问我是不是情信。
其实早在小学毕业母亲递给我一本书:春之梦幻,是岑凯伦写的,香港的JANE AUSTEN 。
书里一家有四个姐妹,秋诗,爱诗,梦诗,丽诗,四个人不一样的命运,一开始母亲阅读给我听,妈妈已经把四个女儿的长短处,致命点和我分析,她对我说:你要学就是梦诗。其余全部不必了。
所以妈妈看了我第一次收到的情书,她说:这孩子有礼貌的,他怎么会有我们的地址呢?
我也不知道,后来据说有人跟踪过我
紧接着我回了一封信给他:谢谢你,我们都要读书,祝你在美国一切顺利。
后来我收到另一封信,来自香港:我要走了,在香港店里看到你最喜欢的陈百强,我买了,让亲戚带回去给你。我每周给你写信。
我和D的共同点:陈百强
而不是谭咏麟和张国荣
那个春天,一个月4封信,来自加州。
我和他成了笔友,他告诉我他的事,学校,在美国的亲人的情况。那个暑假我来了江南,我给他寄过杭州的明信片。他的生日我发了一张卡和我的照片给他。
暑假后期我没有收到他的信。
到10月的一天,老爸从信箱再次递给我一封贴着birthday邮票的信,他来的贺卡,有点兴奋感觉的,那个年代的人
可打开贺卡看完以后,我关起房门大哭了一顿
仍然记得那句:I found a new girlfriend
这个王八蛋,他祝我生日,给我贺卡连邮票也是让我开心,里边的内容直接从高空被抛下去的感觉。
妈妈安慰了我,清楚记得家里人和好朋友为了让我开心在某五星酒店的面包房买了鲜忌廉的蛋糕给我过生日,吕方那首甜蜜16岁呀。
就此他成了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