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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SZ002450)$ 【*ST康得投资者给北京银行的公开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在*ST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ST康得董事长肖鹏证实: *ST康得2019年一季度财报显示的利息收入1.4亿元来自北京银行,并强调这笔收入是存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元存款所得!

作为*ST康得的中小股东,我们特发此公开信,强烈要求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向全社会公开*ST康得122亿存款真相!

2019年5月14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函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就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提出质疑,并认为《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第68条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从而极大的损害了公司正常的运营状况与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了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56条、第58条和第59条之规定,《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

然而,2019年5月17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回函却称:“本支行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司等成员单位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系各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法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合法有效。贵司《商务函》所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等内容,与事实不符。”

一边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一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为中小股东的我们,实在难以判断谁是谁非!但我们,就是想问问北京银行西单支行: *ST康得账上存有122亿元,为什么可用资金为0?如果账上没有122亿元资金,为什么西单支行2019年一季度支付给*ST康得1.4亿元利息?*ST康得曾向西单支行索要账户明细,但就这最基本储户查询自己账目的要求,西单支行为什么就不允许?*ST康得122亿存款真相到底是什么?

无疑,是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在掩盖*ST康得122亿存款账户真相!这对于我们这些中小股东来说,不仅仅是丧失了知情权,更是在投资上遭受了巨大损失!*ST康得122亿存款疑案在社会上掀起了账户门风暴,给了*ST康得致命一击:自*ST康得爆出账户门事件之后,阴霾一直笼罩*ST康得。市场各种传言猜测不断,股价跌跌不休,市场形象和信誉一落千丈,债权人如同飞蛾扑灯一般落井下石,融资渠道受到极大限制,无法扩大再经营,生产只能持续!

在*ST康得身上发生的一切负面影响,都与122亿存款去向紧密相关。15万*ST康得的投资者想知道,*ST康得员工和他们的家庭想知道,*ST康得管理层想知道,监管部门想知道,中国证券市场想知道,媒体想知道,全中国人民也想知道,*ST康得122亿存款资金账户的真实面目到底是什么?

*ST康得15万投资者认为: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目前行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打击了投资者投资信心,动摇了上市公司运行的基石,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迫使资本活水远离金融市场,给企业融资、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造成了极大困难!

*ST康得15万投资者强烈呼吁,呼吁北京银行尊重和维护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严肃性,投资者财产的不可侵犯性,尽快扫清笼罩在*ST康得账户上的阴霾!

*ST康得15万投资者强烈敦促,敦促北京银行支持民营企业,支持上市公司,支持实体经济,立即纠正西单支行在账户门事件中的错误行为,恢复*ST康得账户的独立性,解冻账户并返还全部资金!

*ST康得15万投资者十分期待,期待北京银行在人民财产和少数资本玩家之间,在实体经济和资本大鳄之间,在大事大非面前,尽早作出最睿智的选择和决定!在此公开信发表后,希望尽快听到北京银行的回答!《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22亿物权是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股东的共同财产,未经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批准,神圣不可侵犯!

此公开信呈送银保监会、证监会、北京市银保监局,并同时在媒体上公开发表。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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